“憑啥讓我養弟弟?”22歲姑娘被父母告了!法院判父母勝訴……網友坐不住了

一對靠低保生活的夫妻

生完二孩後

因為身體和經濟狀況不好

於是想讓已經成年的

女兒來撫養小兒子

可沒曾想女兒對此表示強烈反對

最終,因為這件事一家人對簿公堂

......

剛大學畢業就要撫養2歲弟弟?

因為家庭條件比較拮据, 麗麗大學期間所有費用都是 靠獎學金和助學金來解決的。 好不容易畢業了, 22歲的麗麗剛準備步入新人生, 沒想到第一份“工作” 竟是 父母讓她撫養2歲的弟弟, 還把她告上了法庭。 麗麗無法理解自己的父母, 明明沒有能力養育二孩, 為什麼還要把孩子生下來? 雖然麗麗強烈反對, 最終法院判父母勝訴, 麗麗作為姐姐要 撫 養弟弟。

不少網友對女孩表示同情

“憑啥讓我養弟弟?”22歲姑娘被父母告了!法院判父母勝訴……網友坐不住了

律師:這種情況下 兄弟姐妹是有扶養義務的 律師: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歲還很年輕。但是她已經成年了,根據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的規定, 如果父母對於孩子沒有撫養能力,這種情況下,兄弟姐妹是有扶養義務的。 那麼對於這個只有兩歲的孩子來講,姐姐的扶養義務是不可以拒絕的。

生之前沒有徵求老大意見,

生了之後卻讓老大養,憑什麼?

律師:所以大家在要二孩前,應當遵循老大的意見。如果你沒有撫養能力,你是需要老大來扶養的,你是在給老大增加負擔還是增加陪伴,你要想清楚。

我國新頒佈的《民法典》明文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這是因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從小生活在一個家庭裏,關係十分密切,當父母雙亡,或者父母無力負擔未成年的弟妹的時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顧。看到這裏,似乎大家都替大女兒麗麗的遭遇感到委屈,但願她的弟弟長大以後能懂得姐姐的不易,也希望姐姐不要因此而放棄自己的夢想和生活。

兄姐對弟妹承擔扶養義務

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

(1)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難以維繫,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麼他們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如果父母有能力撫養,兄、姐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沒有扶養義務。 推 薦 閲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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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 廣州普法 、廣州市廣播電視台

編輯:董雋子責編:閆繼偉 高薇

出品:瀋陽日報社新媒體中心(瀋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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