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布案宣判受到媒體關注,早早趕到現場等候拍攝 陳悦 攝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SRC國際案獲判有罪
中新網吉隆坡7月28日電 (記者 陳悦) 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28日中午宣佈,前總理納吉布涉SRC國際案被控的背信、洗錢、濫權等罪名成立。
作為馬來西曆任總理中首位受司法審判者,納吉布在今日宣判前已表示,如被判有罪自己將上訴。
納吉布步入法院 陳悦 攝
SRC國際是納吉布任總理期間設立的國家投資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一馬公司)前子公司。馬來西亞檢方指控納吉布在涉及SRC國際的交易中牟利4200萬林吉特(約合人民幣6930萬元),對他提出包括3項背信、3項洗錢及濫權等7項指控。
法院提供法庭內直播畫面供媒體收看 陳悦 攝
該案是從去年4月開審,去年11月法院認定納吉布表面罪名成立並進入辯方辯護階段。今年6月,該案庭審階段結束,法官擇定於今日宣判。
曾於2009年到2018年任馬來西亞總理的納吉布目前面臨40多項指控,這些指控多與一馬公司有關。SRC國際案是納吉布涉一馬公司相關案件中首個作出判決的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