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依法不起訴,企業正常復工啦

由 習國防 發佈於 綜合

“我們公司由於多種原因少批多佔了國有林地,當企業和我本人被立案調查時,我內心非常震驚。因為我們公司主要以建設風力發電項目為主,從來沒有和刑事案件沾過邊,沒有意識到這樣的行為就是違法犯罪。”6月16日,在省檢察院召開的“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十個一’”專項活動新聞發佈會上,涉案當事人某新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於某在會上誠懇表態。

據瞭解,這起非法佔用農用地的案件發生於今年4月份,由公安機關移送忻州市繁峙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情並不複雜,涉案的新能源公司是一家國資委控股的電建集團設立的,主要是為了建設當地的風力發電項目。這個項目經省林業廳批准可以佔地107畝,但是實際佔用的面積超過審批面積59.19畝。

“在審查起訴過程中,我們發現,該項目多佔林地,有着一定的客觀原因。因為這個項目所處地段地勢十分陡峭,施工的地質條件很差,加上連日暴雨,地表標誌物模糊不清,導致涉案企業在施工時,沒有完全按照審批規定用地。”忻州市繁峙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邊海躍表示。

在邊海躍訊問企業負責人於某時,發現一方面企業負責人的思想壓力很大,害怕自己受到刑事處罰;另一方面由於企業和負責人都涉嫌刑事犯罪,項目基本處於停滯狀態,面臨着無法按時交工的困境。

“我們積極向企業負責人宣講法律政策,他深刻地認識到由於自己的法律意識淡薄,企業沒有規範經營,給國家的林業資源造成了重大損失,自願認罪認罰。”邊海躍表示。

4月份時,我國的疫情已經得到基本控制,國家正在積極推動復工復產。“當時省檢察院正在開展‘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十個一”’專項活動,要求全省各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幫助企業復工復產。綜合各方面因素考慮,我們認為,該企業和負責人的行為情節輕微,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以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的損失,我們加快了辦案節奏。”邊海躍解釋。同時為了提高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的公信力,向社會以案釋法,我們決定召開擬不起訴案件聽證會。

“案件大概到檢察院20天左右,就有了最終的處理結果,檢察院對我和公司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現在企業已正常復工復產了,我本人也回到了工作崗位。檢察院作出這樣的決定確實解決了我們的燃眉之急。”於某非常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