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葯業董事長一審被判11年:“同林鳥”為何反目成“仇人”
事情是發生在2018年12月22日。
當時擔任葵花葯業董事長關彥斌在他前妻張某的父母家中,用利器菜刀將張某連砍4刀。
導致張某失血性休克,面部成創傷性的面癱,達到了二級重傷。
兩人這次發生的事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積怨已久。
關彥斌和妻子張某在年輕時,兩個人一起努力打拼,把這家公司從一個小企業經營成了現在的一家上市企業。
他們之間有三個矛盾:
一、兩人婚後男方沒有太大的家庭責任感,把事業永遠當作第一位應酬多,在家裏只是一個過客。
二、兩人有了孩子之後感情反而越來越差。張某本想有了孩子關彥斌會更顧家一點,但她錯了。關彥斌不但沒有像她預想的那樣,反而找了他的秘書當第三者。
三、張某知道丈夫有外遇的情況後提出離婚,丈夫關彥斌並不同意,而且還寫了悔過書,於是當時的張某也就答應了。
但不曾想女秘書都給他生了兩個孩子,就這樣他們的事糾纏三年後,終於離婚了。
感情、家庭、外遇、財產糾紛種種的原因,促成了整件事的發生。
關彥斌在行兇之後,曾有過舉刀刺向自己左胸的事,還劃傷了自己的脖子。
後來經過醫院搶救張某脱離了生命危險,關彥斌也在醫院被警方抓獲。
檢察院方稱:
關彥斌之所以跑到廚房拿菜刀連砍張曉蘭4刀,是因為“被張曉蘭的話激怒”。
菜刀被張曉蘭的弟弟張明奪下之後,關彥斌又持尖刀試圖自殺。
2019年12月,此案以不公開開庭方式審理。
關彥斌辯護人稱:“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關彥斌存在殺害張曉蘭的動機”,同時關彥斌存在精神類疾病,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節。
可是上述意見全部未被一審法庭採納。
在審理公開的資料上看。
關彥斌與張曉蘭二人共同創下的“江山”時,關彥斌持有葵花葯業59.85%的股份,張曉蘭持有0.76%,二人均是葵花葯業原始股東。
2014年,葵花葯業在深交所成功上市,二人成為該公司的共同實際控制人。
2017年7月,關彥斌、張曉蘭正式離婚。
張曉蘭選擇“淨身出户”,辭去葵花葯業董事、副總經理的職務,將其所持有的一切與葵花葯業有關的股權、權利以及義務轉讓給關彥斌。
關彥斌曾承諾用9億元現金補償張曉蘭。
2019年7月和今年的4月8日通過兩次減持股份已累計套現1.98億元,距離九億還有很大差距。
此事一直處於待審狀態,今與7月16日終於有了結果。
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關彥斌“殺妻”案,在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判決,關彥斌犯故意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
審判結束後關彥斌表示不服,將會上訴。
夫妻本是同林鳥,再大的矛盾關彥斌也不應該有這麼過激的舉動。
到最後被傷害的不只是別人,自己何嘗不會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