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抄襲?如今法院給出判決,真相自在人心。還記得“達康書記”嗎,手機裏是不是還有他的表情包呢,2017年《人民的名義》播出之後,受人全民熱捧,就連國外人民也豎起了大拇指,由於其真實的劇情加上演員的精湛演技,是這部劇成功的關鍵,但是人紅是非多,作品也是如此,在大火之後,《人民的名義》被告抄襲,結果如何?
小説《生死捍衞》作者李霞起訴道,因為自己有長期在警察機關的工作經歷才創作出了這部作品,於2010年11月先前出版。後者在她的作品之後出版,在人物,題材,設置,寫作方法上存在很對相同的地方,故向法院申訴,索賠110萬人名幣。一審結果法院不認為兩部小説存在抄襲現象,一審李霞敗訴,決定再次上訴,之後,李霞拿出了很多“證據”,表示前者在故事設置、人物結構、描寫節奏等多方面綜合借鑑了她的小説,她認為這是“綜合手段的抄襲”,是洗稿。雙方經過了長時間的唇槍舌戰,舉例辯證。
法庭採取的方式是,把李霞認為對方抄襲的部分列出來,在經過她認為可行的方法進行一一論證,最終經過法院一一進行比對,形成了一份5萬多字的判決書,在原告提出的150處左右有異議的地方進行了大量比較,論證,最終法院判定,《人民的名義》並未抄襲《生死捍衞》,兩者之間存在明星的差異。
雖然最終的結果表示《人民的名義》沒有抄襲,也讓大夥放下了一顆心,畢竟一部這麼受人喜歡的電視劇,居然是抄襲來的,還是讓人難以接受,但這不表示原告李霞有什麼罪過,近年來由於我國版權意識薄弱,法律不健全,導致大量的作品被抄襲,挪用等,實在讓人痛心,這反而反映了我國版權意識的崛起,每一個原創作者都有資格對懷疑抄襲自己的作品進行起訴,最後希望所有創作者都能創造出有優秀的作品,推動我國文化事業的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