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歌法》草案二審後,再次明確了“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這也就意味着,將來個人和集體在國歌的使用上將更為嚴格、嚴肅。
為了鼓勵和倡導公民和組織奏唱國歌,人大法律委員會還建議增加一條規定:
“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
小編覺得這一條建議加得尤為適宜,比如萬一在一些不適宜的場合,在一些不當行為進行時,而一唱國歌的方式進行“道德綁架”,這樣的行為更應當受到嚴懲。
國歌、國旗、國徽,都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國家象徵,所以公民或者組織在奏唱國歌時,更應當注意禮儀。
這些新規定將被列入中小學教材中,其實這些好習慣不僅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還應深入羣眾,讓公民瞭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鼓勵廣大羣眾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那小編就來梳理一下,哪些場合應當奏唱國歌↓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開幕會議、閉幕會議;
2.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開幕會議、閉幕會議;
3.憲法宣誓儀式;
4.升國旗儀式;
5.各級機關組織的重大慶典活動、重要表彰儀式、重大紀念儀式、國家公祭等;
6.重大外交活動;
7.重大體育賽事;
8.其他需要奏唱國歌的場合。
雖然目前《國歌法》的草案還在審議中,但勢必形成大家學習奏唱國歌、規範禮儀的新風尚,小編建議大家從下次奏唱國歌時就注意自己的儀容儀表。
因為大國之崛起,國民的精神風貌是國力的最好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