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晚,中央美院學工部官方微信發佈了公開聲明,其中明確葛宇路被處分“與為道路命名事件無關”;葛宇路的藝術之路始終伴隨着呼喚“包容”的聲音
原圖7月中旬,因用自己的名字給北京一條路設立路牌,27歲的葛宇路被媒體廣泛關注。視覺中國
【財新網】(記者 陳少遠 實習記者 徐壯 蔡家欣 任芳言)一份名為央美學紀〔2017〕5號“關於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的決定”的文件被曝光。其中指,今年畢業的中央美術學院實驗藝術學院2014級碩士生葛宇路因“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被記過處分。
7月中旬,因用自己的名字給北京一條路設立路牌,27歲的葛宇路被媒體廣泛關注。
葛宇路是否因為私設路牌被學校處分?中央美院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29日下午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解釋,兩事並無關係,“葛宇路被處分是因其他事由”。29日晚,中央美院學工部官方微信發佈了一則名為《關於處分2014級碩士研究生葛宇路的説明》(以下簡稱《聲明》),其中明確指出,葛宇路被處分“與為道路命名事件無關”。
而葛宇路本人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回應,該處分決定並非因私設路牌,“而是之前犯下的其他錯誤”。他還解釋,“路牌是畢業展的東西,屬於藝術討論範疇,學校不會為這個處分我。”
財新記者在中央美院數字化校園平台上查詢到7月12日該校學工部發布的《關於給予葛宇路違紀處分的通報》,其中指,葛宇路違反校紀校規,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央美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等規定,結合相關院系和部門提供的事實材料和處理建議,經學校合議研究,決定給予其相應違紀處分。並因“申訴期已過”,做了公示。
該通報附件即為落款時間為7月5日的“關於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的決定”,其中稱,根據《中央美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六條,“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葛宇路記過處分。
財新記者梳理,“葛宇路”事件被受到廣泛關注發酵始於7月11日的一則“知乎問答”。答主講述了位於朝陽區雙井的百子灣南一路如何在被葛宇路於2013年貼路牌,並於2014年起陸續被高德地圖、百度地圖、谷歌地圖等地圖服務商收錄的經過。隨後,眾多媒體跟進報道,並聯繫了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和北京市交管局。
7月13日,北京雙井街道辦事處和城管部門聯合執法拆除了“葛宇路”路牌,恢復原名“百子灣南一路”,並且在路口兩端設立了四塊路牌。而雙井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劉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透露,葛宇路的行為違規,但夠不上處罰的條件,“只能對他進行批評教育”。
因何處分
葛宇路曾對媒體表示過其作品關注個人符號與公共空間的關係。
此次因何被處分?從時間線上看,葛宇路被處分的規定早於私設路牌事件發酵前。
處分文件曝光後,有多位中央美院師生在公開渠道指出,葛宇路曾在校園醒目位置放置假陽具。中央美術學院一位教師向財新記者確認其受處分原因與此有關,並稱“學校念其畢業改為記過”。
但中央美院實驗藝術學院院長邱志傑29日晚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葛宇路受處分並非因為放置不雅物的行為。
財新記者於29日晚再次向上述中央美院教師確認,其進一步説明,學校方面尚不能確認上述不雅物是否為葛宇路本人放置,但其參與了和其相關的照片拍攝、視頻製作和傳播行為。
29日由中央美院發佈的上述《聲明》對此明確,處分是基於葛宇路通過微信公眾平台發佈在教學樓旗杆上放置不雅物圖片和視頻的行為作出的。
上述《聲明》還稱,學校依據《中央美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葛宇路處分,“既體現寬嚴相濟教育學生,又表明學校不允許發生這種事情的態度”。對此,葛宇路本人進行了檢討,承認所犯的錯誤,接受處分。
財新記者查詢《中央美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六條,其中規定“破壞綠化、環境衞生,違反學校公共場所管理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也有條款,若學生“違反本規定和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學校可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爭議不斷
財新記者從葛宇路的一位師弟處獲知,葛宇路在讀研期間有過其他爭議行為,如其曾將北京的一個公交車站牌拆下,移至武漢東湖水面。
而葛宇路2017年5月下旬在接受“中央美術學院藝術資訊網”採訪時曾表示,自己在讀研期間做的其他一些創作,大多數“只是由於時間的重合,而不是作為中央美院學生的某種結果”。
葛宇路在接受“中央美術學院藝術資訊網”採訪時還透露,其在湖北美術學院就讀本科時,曾把“葛宇路”噴在學校門口的牆上和地上,也用其他工具寫在了海報欄、廁所、黑板等地方,而引來“學校各級領導和保衞處的頻繁約談,實際上已經到了處分的邊緣了”。
但後來“因當時的系主任魏光慶出面表示這件事沒有那麼嚴重,不涉及反動政治標語等更嚴肅的問題,只是一個姓名的符號,屬於藝術探索的範疇”,所以學校“從輕發落”。在塗鴉持續大約半個星期以後,葛宇路花了一個通宵的時間,把它們全部用水泥塗掉了。
葛宇路在訪談中透露,此前其的行為遭到微博上湖北美術學院校友們的批評,有校友成立了“反葛宇路聯盟”,“組織了一波又一波的辱罵與攻擊”。
藝術表達是否遭遇誤讀?
自“私設路牌”實驗被傳播併發酵以來,葛宇路頻陷輿論漩渦。
此前,關於其私設路牌,公共討論即出現分歧。質疑聲指,道路是公共資源,個人無權命名,“藝術家不應該有特權”;支持者則認為,“葛宇路”是一種實驗藝術,是“藝術重新介入生活的表現”,並且方便了周圍居民的生活。
對於自己的碩士畢業作品的《葛宇路》,葛宇路形容其“總的來説偏向於公共藝術或者行動藝術,因為它在某種層面上,喚醒了公眾對自己生活的城市,自己周遭空間的重新認知”,是“以藝術的方式介入公共議題”。
而在“葛宇路”得路牌被拆除後,也有評論指,不妨把“葛宇路”當成官方名稱留下來,此路牌可以成為一個警示牌,“提醒有關部門及時作為”。
爭議聲反映了中國社會對當代藝術的陌生,尤其是當其面對公共議題時。29日上午,由澎湃新聞率先轉載報道上述中央美院對葛宇路的處分文件後,即有評論分析,此為中央美院的行政權力和葛宇路藝術創作的衝突。其中包括澎湃新聞的《馬上評|處分葛宇路,中央美院在這條路上走了有多遠?》一文,文中指“在行政力量處理公共事件時,常有‘一刀切’的簡單邏輯”。但財新記者29日晚在澎湃新聞網站搜索此文時,發現該文章已下架。
從上大學開始,葛宇路的創作頻陷爭議,質疑聲甚至來自身邊的同學。對於自己的創作,葛宇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進行闡釋,“藝術應該強調想象力,強調面對現場,面對社會,面對自然的直覺與反應”。
他解釋,在本科時將校門口塗滿自己的名字,是想思考“如果公共空間裏到處都是我的名字,這個符號又意味着什麼?”。而2015年將北京市東湖公車站的站牌拆裝到湖北東湖的藝術展示則緣起於“坐落在家鄉武漢的東湖,沒有任何一個具體座標可以明確的稱為東湖(因此也沒有東湖站)”“另一個位於北京,有着明確標識的東湖(站),但是卻沒有任何水域”。
“包容青年藝術家的藝術思考和甚至一些邊緣的藝術探索。”邱志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呼籲,對於當代藝術中“涉及到社會管治的邊緣地帶和模糊地帶”的探索,應再三謹慎,“確保有充分的時空來展開反思和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