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李巖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中國婦女報》9月6日刊發文章披露,甘肅酒泉市多部門聯合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其中是否存在“家暴”情況成為幹部選拔任用參考依據。
建立《涉嫌家暴人員管理檔案》
根據《中國婦女報》報道,今年年初,甘肅酒泉13個部門開展“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暨反家庭暴力專項行動”。
為保證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相關部門共同制定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方案規定,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要及時瞭解掌握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侵害婦女兒童權益情況,為幹部選拔任用提供參考依據。
在依法制止家庭暴力行為方面,方案要求公安部門要積極貫徹落實反家庭暴力法,切實加強家庭暴力案件的辦理。有相關家庭暴力情節的,公安機關應將家庭暴力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村(社區)婦聯。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員會、村(社區)婦聯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要將家庭暴力告誡書及檔案等相關信息錄入公安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台,納入重點人員管理監督。
實施方案還明確,基層婦聯組織要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員管理檔案》,重點關注矛盾糾紛突出的家庭和有極端情緒的人員,並做好檔案保密工作。
報道披露數據顯示,截至目前,酒泉市排查各類婚姻家庭糾紛1033件,處置830件,成功勸和315對“離婚冷靜期”夫妻中的99對;公安部門家庭暴力案件出警321次,口頭告誡97次,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39次,累計對家庭暴力案件進行處罰35件;司法部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諮詢223次。
被通報“家暴”的落馬官員
2021年11月初,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發佈通報,內蒙古自治區森林公安局原局長、自治區公安廳原一級警務專員楊俊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中指出,楊俊山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背離家庭美德實施家暴,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簡歷顯示,楊俊山曾用名楊峻山,1964年11月出生,內蒙古敖漢旗人,研究生學歷,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
楊俊山早年曾在三北防護林工作站做助理工程師,1996年起在自治區森林公安局工作,歷任政工室主任、副局長、局長、督察長,2020年10月任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2021年8月9日,楊俊山被查消息披露,當年11月被“雙開”。
“官員家暴是其家風不正的體現”
楊俊山之後,再有因家暴問題被查處的公職人員。
政知君注意到,2021年12月,《解放日報》新媒體刊文披露,微博用户@伊諾文濤發佈視頻,實名舉報她的前夫違法亂紀還對她家暴。該女子在發佈的視頻中稱,其前夫開封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張文濤多次對其家暴。張文濤的姐姐還威脅她説:“我弟弟是大領導,你們家都是普通老百姓,告到哪也沒有用。”
2021年12月13日,據開封市鼓樓區紀委消息,被舉報的開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張文濤,已經被查。
《解放日報》新媒體就此評價稱:“官員家暴是其家風不正的體現,其中既有官員本人權力觀、人生觀、價值觀扭曲的內在因素,也體現出某些官員對法律的漠視和無知。”
《四川日報》旗下川觀新聞今年初還撰文評價稱,“拒絕家暴”應成黨員共識。任何時候,都不能把家庭成員當成“出氣筒”。面對家庭矛盾,客觀理性解決,才符合黨員幹部正派的身份和形象。
資料|《中國婦女報》 《解放日報》 川觀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