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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果蔬車剛投放就被貼封條 城管:未經審批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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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雞果蔬直通車工程由寶雞市政府主辦,寶雞市供銷合作社承辦

  城管稱直通車投運前未經審批,佔用盲道影響市容

  為滿足市民直接消費新鮮果蔬的需求而專門定製的寶雞果蔬直通車(以下簡稱直通車)工程,9月6日正式啓動,100輛車已在啓動前陸續投放街面。然而令人尷尬的是,在啓動儀式前一日,一些直通車就被城管執法部門封停。

  直通車剛啓動就被貼封條

  9月7日,寶雞市清姜東二路市民李先生到菜市場買菜時發現,剛投放的直通車被城管執法部門貼了封條。華商報記者在現場看到,這輛直通車設置在清姜路與東二路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與東二路綜合市場相距不足20米。而車輛停放的位置正好壓在盲道上,同時也阻擋了路口的信號燈。

  對於這輛直通車的停放,市民有着不同的説法。李先生説,直通車位置正好擋住十字路口的斑馬線和信號燈,而且這裏屬於陡坡路段,重型半掛車較多,如果行人看不到信號燈,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在市場賣菜的劉師傅説,自己前幾年一直在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賣菜,後來在城管部門的勸説下,來到市場裏租了個攤位。現在直通車擺在市場外,運行成本低,勢必要給自己的生意造成影響。

  隨後,華商報記者順着清姜坡一路向北步行發現,東一路路口、火炬路路口等多處路段的直通車都被城管執法部門貼上了封條,封條上寫有“渭濱綜合執法大隊暫扣封存”的字樣,時間為9月5日。

  為了方便市民買菜

  100輛直通車投放市場

  寶雞供銷社向媒體提供的通稿顯示,寶雞市城區智慧便民果蔬直通車工程由寶雞市人民政府主辦,寶雞市供銷合作社承辦。果蔬直通車是為了滿足市民直接消費新鮮果蔬的需求而專門定製的“車輛”,承載着上游果蔬的運輸和下游終端客户消費的功能,主要用於農副產品(果蔬)配送銷售,其優勢在於銷售方式“靈活方便”,農產品“安全新鮮”。9月6日,直通車啓動儀式在寶雞市行政中心南廣場舉行,金台、渭濱、高新三個區共投放果蔬直通車100輛。

  直通車面向社區、居民小區,按照與城市規劃相宜、佈局合理、方便消費的要求,合理佈局果蔬網點,不影響交通和市容。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前提下,在中型以上小區門口,街道路口處設置投放點位,直通車售賣的果蔬比市價低8%~10%。

  據瞭解,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計劃在金台區、渭濱區、高新區、陳倉區各投放100輛,總數達到400輛,實現寶雞市區全覆蓋,並帶動各縣(區)果蔬直通車工程建設。

  城管執法部門稱直通車沒有審批手續

  9月7日,在東二路直通車查封現場,渭濱綜合執法大隊一名執法人員向華商報記者介紹,設置在街頭的直通車都沒有經過綜合執法部門的審批,這些車輛大多數都停放在人行道、十字路口和人員流動較大的地方,不僅對市容環境造成較大影響,而且對行人帶來安全隱患。

  這名執法人員表示,東二路、火炬路等路段都屬於人口密集路段,人行道上小攤小販比較多,經過執法部門多年的不懈努力,已經將他們引導至市場內。而直通車的設置,無疑讓綜合執法部門多年的努力功虧一簣,同時寶雞即將迎來全國城市文明覆檢工作,其中市容環境也是一項重要的指標。

  這名執法人員稱,對寶雞市供銷社的處罰是根據《陝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衞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城市道路、立交橋、過街橋、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禁止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因特殊需要,臨時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徵得市容環境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各方高度重視

  共同探討解決方案

  針對果蔬直通車投放存在的問題,市供銷社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相關人員和實施企業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圍繞反映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

  市政府領導也很關注,9月7日下午3時,召集市執法局、市供銷社、市規劃局、市商務局以及實施企業就寶雞市城區智慧便民果蔬直通車工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與會部門一致認為,實施果蔬直通車工程是一項惠民工程、扶貧工程,對解決就業、助農增收、保障城市居民吃到放心果蔬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決定,從明日起,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組織市供銷社、規劃局、商務局有關人員和實施企業,共同深入金台、渭濱和高新區,依次對直通車投放點進行實地勘察,各涉及執法大隊配合,提出規劃定點初步意見,經逐級審定後發文實施。市執法局、市供銷社等部門要通力協作,真正把這項惠民工程辦實辦好。

  責任編輯: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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