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4日電 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日前,國家藥監局發佈關於2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稱,在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標示為出品商上海淺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製造商中雲(上海)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才木始活性炭海藻精華泥膜,標示為廣州名露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美人金銀花爽身粉,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
通告稱,上述企業涉嫌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國家藥監局要求上海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依法立案調查,嚴肅查處,相關調查處理情況及時報告國家藥監局;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2批次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