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用從他人手中收購的醫保卡刷卡買藥,累計騙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近4萬元。近日,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他人社會保障卡,再夥同他人持有非法獲取的社會保障卡共14張,至醫院、衞生所等醫療機構,採用刷卡買藥的方式,騙取社會保障卡內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共計人民幣38557.54元。
張某短期內頻繁在全市範圍內醫療機構買藥,買藥量大且將醫保卡統籌基金全部用完。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王某發現了該非正常使用醫保卡情況,認為有詐騙醫保統籌基金的嫌疑,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收購併冒用他人社會保障卡套取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方式,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考慮張某犯罪事實、認罪情況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