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女攤主刺傷城管是正當防衞?律師:城管毆打女攤主已超出執法範圍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受訪人:張博,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擅長處理民事侵權類案件、刑事辯護等法律業務。

  9月13日,重慶警方對攤販刺傷城管一事做出處理:商販楊某的行為系正當防衞,城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被予以行政拘留;此外,商販楊某還因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有網友認為女攤主割傷城管認定正當防衞是否合理?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張博律師向健康時報記者表示 “本案中城管毆打女攤主的行為已經超出了城管的執法範圍,屬於不法侵害。女攤主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是可以進行正當防衞的。正當防衞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所以不僅女攤主可以,女攤主的丈夫也可以對其進行正當防衞。”

  

  張博律師解釋道,如果是公安、刑警執行公務,對歹徒進行毆打、槍擊等是正常的執法行為,不能對他們進行正當防衞。但若是不針對歹徒,而是毆打普通百姓,是可以對其正當防衞的。所以就牽涉一個問題,公職人員執法,一定要在法定的執法範圍內進行,但如果公職人員超過法定的執法範圍,對公民的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權利造成不法侵害,那麼是可以對其進行正當防衞的。 另外,本案中很多人都誤解這是在‘相互鬥毆’,相互鬥毆一定是雙方都出於侵害對方的意圖相互攻擊,任何一方的鬥毆行為都不屬於在制止不法侵害,不構成正當防衞。但本案中,事實是城管追着女攤主進行毆打,女攤主出於防衞意圖,被迫對城管進行反擊,所以這才是屬於正當防衞的根本所在。”張博律師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