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22日訊 據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網站消息,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佈了關於2020年度廣東省廚房電器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據悉,此次共對100家企業生產的電磁爐、電飯鍋、電火鍋、電冷熱飲水機、電熱水壺、電陶爐、消毒櫃、電蒸煮鍋、家用型洗碗機等9類232款廚房電器具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經檢驗,發現25家企業生產的27款產品不合格。
截圖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管局
不合格項目主要有:“機械強度”“接地措施”“能效等級”“標誌和説明”“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穩定性和機械危險”“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試驗)”“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試驗)”“耐潮濕”等。
中國網財經注意到,由沁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沁園集團”)生產的一款飲水機抽檢不合格,該產品規格型號為YR-5(YL1365W),不合格項目為機械強度、接地措施,產品商標為沁園。
截圖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管局
天眼查顯示,沁園集團成立於1998年6月30日,公司實繳資本為1060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淨水設備、飲水設備、水處理設備、節能環保及新能源設備、水處理藥劑及新材料、電子產品的研發、製造、維護、技術服務等。公司大股東為聯合利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約為67.7%。
通告顯示,對此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將責成相關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相關規定做好後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予以限期改正並主動公佈相關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同一產品銷售者停止銷售或依法處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三是整改後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需更換產品包裝或者作出產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產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指出,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產品標稱生產單位和有關銷售者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主動採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處置不合格產品,維護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並將處置情況報告市場監管部門。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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