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間,貪污公款42次,總額達2000餘萬元。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該區北安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原正科級負責人王風昭貪腐案,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北安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原正科級負責人王風昭貪腐案開庭審理,即墨區組織各鎮街黨(工)委書記、鎮長(主任)及區直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130餘人,以遠程同步觀看直播的方式旁聽庭審實況,“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即墨區紀委監委供圖)
虛開發票、偽造簽字
5年間貪污公款42次
“世間沒有後悔藥,自己做的事、犯的罪,就要付出代價。在辦案人員的幫助下,我才清醒過來,認識到自己過去是多麼愚蠢、可悲,竟然置紀律法律於不顧。”2019年11月22日,被即墨區紀委監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後,王風昭悔之已晚。
經查,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間,王風昭利用擔任北安街道辦事處財政所負責人的職務便利,通過虛開發票、偽造時任辦事處主任簽字、從個人銀行賬户走賬及直接從財政所公户提取現金等方式,貪污公款共計2000餘萬元,用於包養情婦、購買股票和理財產品、進行期貨交易及日常揮霍等。
在這5年間,他共計貪污公款42次。從起初的小心試探,到後來的放肆妄為,梳理這份冗長的“賬單”,可以窺見王風昭的心態轉變——
初任財政所負責人前三年,他並未染指公款。2012年,他分3次貪污71萬餘元。2013年則“按兵不動”,選擇觀望。因為一時沒出問題,他的膽子漸漸大起來。2014年共“出手”12次,貪污總金額也升至535萬餘元。當年4月到9月,他每個月都有“進項”,其中6月更是達到了150萬元。2015年再次偃旗息鼓,之後他再無忌憚,2016年分10次貪污583萬餘元,2017年分17次貪污近880萬元。在這42筆款項中,最少的一筆為1.749萬元,最多的一筆達160.17萬元。
這一心態轉變的過程在王風昭的懺悔中也得到了印證。據他回憶,“2012年8月將26萬餘元公款佔為己有,是我第一筆貪污。當時心情很複雜,既害怕又擔憂,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在惶恐中度過,可過了些日子沒有被發現,我就鋌而走險,開始了第二次、第三次……”
一邊挪用公款炒股、辦企業
一邊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
食髓知味。那時的王風昭,又怎會想到不過短短5年,自己就完全墮落成了另一個人。“不單單是貪污公款數目巨大,他還挪用公款炒股、買基金、經商辦企業,接受他人的吃請、禮品禮金。”辦案人員介紹,“就像他自己評價的那樣,‘利令智昏、幾近瘋狂’。”
王風昭利用職務便利,分別於2013年6月、2015年3月挪用公款共計近250萬元,用於公司註冊登記驗資、購買理財產品等營利活動。整箱茅台酒、兒子結婚“表表心意”的禮金、高檔跑步機……來自管理服務對象的“心意”王風昭照單全收、來者不拒。
王風昭不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還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將黨紀法規拋諸腦後。2012年4月,他在即墨區某村鎮銀行開設街道辦事處對公賬户,幫助在該銀行工作的兒子完成攬儲任務、提高績效工資。
單位財務管理不規範
虛構支出一再涉險過關
42次伸手為何得逞?究竟是哪些環節出了問題?“螞蟻搬家式”腐敗背後暴露出的問題值得反思。
王風昭中專畢業後被分配到財政系統工作,長輩們覺得他端起了“鐵飯碗”。王風昭自己也認為找到了用武之地。調到北安街道辦事處後,他一干就是30多年,從一個記賬員起步,升至經管中心主任、財政所長。“一路走來,風生水起、榮譽滿滿。一開始,自己十分努力,生怕工作上有閃失,可不知不覺就開始飄飄然,思想也在潛移默化中發生了變化。”王風昭回憶道。
值得一提的是,寄望於炒股暴富也是王風昭覬覦公款的重要原因。2014年,股市形勢大好,王風昭為謀求更大收益挪用公款。令他沒想到的是,股市後來急轉直下,挪用的公款被套牢。他只得“拆東牆補西牆”,找人開了許多發票,謊稱辦事處用款報銷,補起了窟窿。
回顧那些荒唐過往,作為一名犯過錯誤的“老財務”,王風昭對單位領導、審計部門、財務管理制度分別提出了若干管理建議。比如,對單位領導,建議“與銀行建立大額資金進出報告制度”“建立人員輪崗制度”;對審計部門,建議“對報銷單據的審核,要比對簽字人的真偽,防止冒領”;對財務管理制度,建議“財務人員要留有簽字人員的字模,以備工作人員比對”。
切斷“螞蟻搬家式”腐敗的“蟻路”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馬山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原站長莫神鑑5年內收受房地產開發商、施工方送的錢款91次共24.04萬元,最少一筆三四百元;江蘇省睢寧縣教育局原局長樑龍衞7年受賄860餘筆,平均每3天一筆;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洪塘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韓鵬4年內貪污騙取公款等合計28次,平均每次1.85萬元;利用惠民資金過手的便利,湖南省桃江縣桃花江鎮財政所原副所長陳剛,悄悄把“黑手”伸向涉及2萬多農户的補貼資金,不過一年多時間,中飽私囊的資金卻多達77萬元,其6萬多次的頻次和最小一筆涉案款僅0.27元的貪得無厭令人咂舌……
近年來,被捉到的“蟻貪”不在少數。其腐敗特點是小額多次、長期持續,多發於基層、不易為人察覺。往往因微末線索顯露端倪,待到辦案人員沿着線頭一路追蹤,暴露出來的問題卻令人驚訝。
“‘螞蟻搬家式’腐敗,乍看不顯眼,但實際危害大,不可小覷。”湖南工商大學教授、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鄧聯繁指出,首先,“螞蟻”多數在權力末梢,在羣眾身邊,“螞蟻搬家式”腐敗往往表現為雁過拔毛、吃拿卡要、虛報冒領、貪污截留等,直接損害羣眾切身利益,嚴重啃食羣眾獲得感。其次,羣眾往往根據身邊的黨員幹部來評價黨和政府,“螞蟻搬家式”腐敗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影響黨羣、幹羣關係。再次,“螞蟻搬家式”腐敗積少成多,導致“小官巨腐”等問題,而且,因其量大面廣、持續時間長,極易污染基層政治生態,加劇腐敗亞文化的滋生蔓延。
“螞蟻搬家式”腐敗,一面是人性,一面是制度。“物必先腐,而後蟲生。”個別幹部因為精神缺鈣了、思想蜕變了、行為脱軌了,才會貪污受賄。人性難以改變,但不妨礙外部治理。對幹部的有效管理,就是要及時發現他的某些不道德乃至違法行為,通過督促提醒,讓其懸崖勒馬,避免“螞蟻”衍變成“老鼠”“大象”。
當然,關鍵還是制度的有效性。“螞蟻搬家式”腐敗案中,故事有多離奇,漏洞就有多誇張。區區一個街道辦財政所,科級負責人,5年時間貪污公款數十次、金額超過2000萬元,簡直是天方夜譚。要是其中的短板不補,抓了王鳳昭,恐怕還會出現張鳳昭、陳鳳昭。要説制度本身,相較於過去,已有極大改觀,可為什麼還禁不住“螞蟻”頻擾?關鍵是人的能性動與制度剛性不相匹配,換言之就是,很多時候只見制度不見人。對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和“關鍵少數”盯得不夠緊、管得不夠嚴,助長了“螞蟻”的僥倖心理和違法犯罪的膽量。
“螞蟻搬家式”腐敗昭示,小權力也有大風險,關鍵看放在什麼位置,不能因權小而忽略。“抓早抓小”的“小”,不僅指小問題,也應包括小權力。
責編 | 高羽 孔維薇
資料整合 | 孔維薇
摘編自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