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快評|文身治理凸顯對未成年人的優先保護
極目新聞記者 聶麗娟
6月28日,湖北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全省未成年人安全保護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專項行動視頻部署會。會議要求,各地各相關單位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線,紮實抓好未成年人安全保護和文身治理專項行動。
出台的一系列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辦法,也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那就是對未成年人必須優先保護。因為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文身已明顯超出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斷範圍,應對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護。
文身,就是通過機器,以高頻針將有墨的針頭刺入皮膚,留下圖案和顏色。在現實生活中,一些成年人熱衷於文身,凸顯自我,這也無可厚非。但是近年來,隨着文身社會流行度的增加,文身出現了“低齡化”的趨勢,一些未成年人紛紛加入到了“文身隊伍”中。
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諸多。首先不利於身體健康,由於未成年人免疫系統發育尚不成熟,過早文身,容易導致皮膚傷口細菌、真菌感染。其次,在傳統認知中,文身者的形象總是容易與“江湖習氣”聯繫起來,未成年人價值觀世界觀未成型,極易受到不好的影響。另外,過早文身會對未成年人今後的人生道路造成一定的阻礙,例如在參軍、從警、報考公務員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可見,未成年人文身弊端多、危害大,必須治理。
近期,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要求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不得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施行滿一週年,其中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因此,即使父母同意許可孩子文身,經營者也依然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同時,父母自己經營的文身店也不能給自己孩子文身。
當然,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學校和家庭也不能“缺席”,作為學校教師和家長,應通過“家校合育”的方式,從教育入手,對未成年人給予及時的心理輔導和教育引導,讓未成人理解文身帶來的不利危害,從而讓未成人自覺抵制文身,遠離文身。
(圖片來源:湖北省民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