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開始,到現在持續了一年的“錯換人生28年”事件仍未結束。
大眾的助攻得到了官方的重視,近日,官媒連連發出關於這一事件的有關文章,官方發聲為廣大網友解答了許多疑惑,或許此事件即將閉幕。
不予立案
4月21日,許敏將郭希寬和杜新枝以涉嫌刑事案件的犯罪問題進行了控告,警方一個不予立案的最終回答可以説激發案了網友的情緒。
那麼警方判定不予立案有什麼根據?法律專家為我們解答了疑惑。專家認為,許敏以刑事案件控告杜新枝夫婦,需要注意兩點問題:一、當年到底是錯換還是偷換?這是要明確的。二、追訴時效是有時間限制的。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是偷換,涉嫌拐賣兒童罪,那麼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追訴時效,追訴期限是10年,很顯然,姚策郭威這個案件早已經超過追訴期限。
所以警方不予立案的結果是符合規定的,但是許敏如果還是想要調查到底,也可以走其他途徑來調查真相。
北京師範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吳沈括建議,當事人(許敏)完全可以向公安部門請求複議,複議不成,可以向檢察機關提出訴訟請求,這時候決定權就到了檢察機關手中,除此之外,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許敏女士大可以根據專家的建議,走法律程序,以合法的手段對事情的真相進行徹查。其他的網友對這個事情也大可不必罵天罵地。杜新枝夫婦本不是什麼達官顯貴,也不能一手遮天,當然其他的什麼醫院也不能掩人耳目,事情本來就沒有那麼複雜,國家法律不會偏袒任何一方,只會秉公辦事,對於國家法律,我們一定要心存敬畏。
4月22日,許敏發微博稱自己現在不僅欠債還沒有地方住,她説她已經起訴姚策的妻子熊磊打算要回九江的房子,廣大網友更是鼎力支持。那麼許敏真的能要回房子?
儘管從情理上講大家肯定都是支持許敏要回房產的,但是,從法律上分析,專家表示,許敏恐怕很難要回。專家表示當初許敏給姚策花錢買房子屬於贈與行為,即使使以重大誤解為由,也需要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撤銷,否則就喪失了撤銷的權利。專家建議,許敏想要回房產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雙方私聊。熊磊也表示這個事可以談。
既然法律專家為大家指明瞭一條合法解決這件事的道路,當事人不妨按照專家的建議嘗試一下,廣大網友需要冷靜下來,靜等結果,無論是什麼結果,我們都要相信是法律公正的裁決,要知道,法律大於情理,我們必須尊重法律。
許敏該不該要回房產
我們大眾對許敏再抱打不平,也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網絡謠言説多了也變成了網絡暴力。許敏女士為了挽救姚策的生命付出了很多,這些我們都能看得到。但是,當初許敏將房子贈予姚策也是自願行為。即使是在記者採訪姚策的時候,姚策已經表達過,自己去世之後希望將房子留給許敏的意願。但是現在房子畢竟在姚策名下,並且在姚策的遺書上,分明寫了要把房子留給熊磊。這些都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依據。
但是,想到許敏夫婦這半輩子為姚策耗盡心血,到頭來連個自己的家都沒有,這從情理上講,實在是過不去。我們還是支持許敏女士能夠最大限度地取得屬於自己的利益。既然房產要回來希望不大了,那麼就讓熊磊賠錢。許敏夫婦為姚策損耗了大半生心血,一路成長,別的生活花費不説,教育費用也先放在一邊,那姚策從小就身體很差,那些從小的醫療費用怎麼算?還有為了照顧姚策,耽誤了許敏夫婦多少時間,這誤工費又要另算。
如果熊磊真的像她自己所説,深愛姚策,是個痴情女子,那麼痴情女子也一定不會不講良心不是?既然如此,那麼就請多體諒體諒許敏夫婦,也多想想姚策,沒有許敏的精心照顧,沒準姚策會一直躺在病牀上,根本就不會有機會和她認識,也就不會有機會跟她結婚了。可以説從另一角度,她應該感謝許敏,或許是許敏創造出機會讓她遇到了自己的真愛。
雖然房子確實就是許敏夫婦出資買的,但是熊磊表示,房子內部的裝修以及買來的傢俱等費用是由熊磊的父母承擔的。
熊磊的意思是她這一邊也是花了錢的,要説完全把房子讓出去,她是不會接受的。也不能説熊磊有多麼自私,畢竟沒幾個人是聖母。如果這事放在我們自己身上,我們肯定也不太願意拱手相讓。畢竟不能只看到許敏夫婦買了房子,而看不到姚策夫婦對房子的裝修花費以及買傢俱、生活用品等的花費。
寫在最後
我們多角度換位思考問題也就不會那麼偏激了。熊磊説房產問題雙方可以私下解決,就算日後對薄公堂,她表示,打官司是肯定要打的,只為了爭一口氣。既然這件事能夠雙方進行溝通解決,那麼最好雙方能夠達成一致。要想達成一致,雙方也要彼此考慮,做出讓步。
總之,大家對於這些當事人多一些理解和寬容,相信很快就能解決問題了。
姚策郭威案件也為我們廣大網民敲響了警鐘。如果,當初許敏對於這個案件能夠及時地求助法律專家或者懂法的律師,可能想要很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會變得像今天這般困難。作為新時代的網民,我們也應該強化自己的法制觀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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