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10月17日經表決通過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
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九章132條。該法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訂在強化家庭監護責任、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等方面亮點頗多。其中,針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保護、勤儉節約意識培養、網絡保護等作出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進一步壓實了監護人、學校、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
【來源: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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