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恢復綏芬河公路口岸旅檢通關的公告
(〔2023〕第2號)
按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外事組《關於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的通知》要求,現將恢復綏芬河公路口岸旅檢通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8日零時(北京時間)開始,正式恢復綏芬河公路口岸旅檢通關,內地與俄方人員正常往來。
二、入境人員(含司乘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新冠感染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者可入境,無需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檢測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原則上應轉陰後入境。
三、建議入境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四、不再對入境人員實施全員核酸檢測,持健康申報信息和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且海關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五、健康申報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症狀人員,由海關進行抗原檢測。結果為陽性者,若屬於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感染者或輕型病例,可採取居家、居所隔離或自我照護。如入境人員(含司乘人員)期間發生症狀,請及時向查驗部門報備。結果為陰性者,由海關依慣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衞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常規檢疫。
六、需在我市住宿的俄方司乘人員,可統一入住涉外賓館。
七、恢復辦理內地居民赴俄旅遊、務工、商務簽註,以及公路口岸旅客跨境運輸,為出入境人員快捷通關提供便利。
八、人員出境相關規定將在中俄雙方形成一致意見基礎上及時公佈。出入境人員要嚴格遵守中俄雙方法律規定。
特此公告。
綏芬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3年1月7日
來源:今日綏芬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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