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遞被造謠出軌”當事人回應兩被告人判一緩二:誹謗維權很難,曾多次想放棄

4月30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在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開庭。紅星新聞記者從該案當事人谷女士處獲悉,兩位被告人郎某、何某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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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個結果,這個事情就結束了。”谷女士説,目前的判決結果,她是認可的,因為案子走到這一步,已經超出預期太多,具體的量刑其實並沒有那麼重要了。

在谷女士看來,很多進行誹謗和網絡攻擊的人,可能沒有多少惡意,只是他們法律知識缺乏,認為這種事情只是開玩笑,現在判決結果出來,他們想開玩笑,可能就會思考一下。“如果你開出這樣的玩笑,就會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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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女士收集的證據

回看一年多的維權之路,谷女士説她曾經有很多個瞬間想放棄,因為太累了,但是一想到有這麼多人支持她,她還是堅持了下來,現在這個判決是給自己和大家的一個交代。

對於未來,谷女士稱,案子結束了,她將找工作,投入新生活,“今天過去了,這一篇就翻過去了”。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杭州28歲女子谷女士在一次取快遞過程中被偷拍,隨後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相關偽造視頻擴散併發酵後,她的生活與工作受到極大影響,被原來的公司勸退,試着投簡歷、找新工作,但一直被拒絕;她經常無法控制情緒,失眠嚴重,對任何食物都失去了興趣,最終被醫院確認為“抑鬱狀態”。

“我認認真真工作,踏踏實實活了28年,但是一夜之間成了笑話,所有成績瞬間清零。”2020年12月1日,紅星新聞記者在杭州與谷女士見面,當時她説,在讓造謠者公開拍視頻道歉、賠償誤工費失敗後,她已起訴至法院,期待儘快有“好的結果”幫她迴歸正常生活。

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向餘杭區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以郎某、何某捏造事實,通過網絡誹謗自訴人谷某某且情節嚴重為由,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某、何某的刑事責任;同年12月11日,訴訟代理人向餘杭法院補充提交了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12月25日,根據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建議,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對郎某、何某涉嫌誹謗案立案偵查。

2021年2月26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將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誹謗一案向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紅星新聞記者 潘俊文

編輯 張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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