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強制重點排污單位等企業依法公開環境信息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郄建榮

《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生態環境部正式印發了《改革方案》。根據《改革方案》,國家將強制重點排污單位等企業依法公開環境信息;《改革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形成,企業依法按時、如實披露環境信息,社會公眾參與度明顯上升。

就《改革方案》,生態環境部綜合司相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我國在推動環境信息披露的法制保障、制度建設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基本建立了覆蓋生態環境管理各制度、全流程、全要素的信息披露體系,取得了紮實進展。但是,現有環境信息披露體系存在着責任分散、內容零散、監管不足、信息質量差、信息獲取難等問題,對於生態環境治理支撐的基礎性、關鍵性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

這位負責人説,《改革方案》注重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總體設計,落實企業環境治理主體法定義務。《改革方案》從明確披露主體、確定披露內容、及時披露信息、完善披露形式、強化企業管理等5個方面,明確了建立健全環境信息依法強制性披露規範要求的工作任務。《改革方案》將重點排污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因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確定披露主體。

這位負責人表示,市(地)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企業名單,並及時向社會公開。生態環境部門將加強環境信息披露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人民銀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將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納入相關工作中,落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市(地)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設立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系統,及時將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情況等信息共享至同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這位負責人透露,《改革方案》還提出,加強信息披露與執法機制一體化建設,依法查處並公開企業未按規定披露環境信息的行為,健全嚴懲重罰機制。檢察機關開展專門監督。

《改革方案》説,生態環境部將牽頭制定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地方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環境信息披露請示報告制度。同時,強化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的強制性約束,加大處罰力度。企業未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致使利益相關者遭受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改革方案》要求,生態環境部門將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情況納入監督執法。同時,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引導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等對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進行監督。鼓勵企業以開放日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開放。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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