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8月8日電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亦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修正草案)》(以下簡稱“草案”)今天上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
草案重點完善國旗的禮儀規範和使用規則,明確國旗使用的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旗的特點,強調鼓勵與規範並重,增加國旗非通用尺度使用的場合和要求,鼓勵公民和組織在適當場合升掛、使用國旗和國旗圖案,加強國旗宣傳教育;進一步規範國旗及其圖案的使用,對實踐中影響國旗權威和尊嚴的問題作出規範,維護國旗的權威和尊嚴;做好與國歌法等涉及國旗的相關法律的銜接,保持法律規範之間的和諧統一。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武增在做草案説明時表示,草案完善了使用國旗誌哀的相關制度。實踐中,除全國範圍內下半旗外,也出現了在部分地區或者特定場所下半旗的情形。為進一步適應實踐需求,草案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嚴重自然災害和公共衞生事件造成重大傷亡或者舉行國家公祭儀式時,“可以在全國範圍內下半旗誌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區或者特定場所下半旗誌哀。”
同時,為了進一步增強這項制度的可操作性,根據實踐中的做法,增加了下半旗的程序規定,明確“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