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截圖
5 月 30 日,美國亞特蘭大兩名警察因在抗議活動中暴力執法,將兩名大學生拽出汽車、使用電擊槍而受到刑事指控,隨後被警局解僱。近日,他們提起訴訟,稱其所用武力 " 符合法律 ",要求恢復他們的工作並支付所欠薪資。
據美國雅虎新聞網 9 日報道,因在抗議活動中使用電擊槍、將兩名大學生拽出汽車而受到刑事指控的兩名警察——斯特里特和加德納於近日提起訴訟,要求恢復他們的工作並支付所欠薪資。報道稱,兩名警察在訴訟中指出,他們通過了警局培訓,在抗議活動中使用的武力是 " 恰當的 ",符合法律、符合亞特蘭大警局政策以及現行的執法標準,然而他們卻在未經調查、未採取聽證的情況下被解僱,這顯然違反了這個城市的法律法規,因此決定提起訴訟。
據悉,對於這兩位警察的訴求,亞特蘭大警方並未立即回覆。當地時間 8 日晚,亞特蘭大市長將這一問題轉給了該市的法律部門。
據美媒此前報道,當地時間 5 月 31 日,亞特蘭大市長凱莎 · 蘭斯 · 博頓斯宣佈斯特里特和加德納因 " 過度使用武力 " 被警局解僱。據悉,二人涉嫌對兩名大學生使用電擊槍,導致其中一位手臂骨折。亞特蘭大警察局局長希爾茲表示,從視頻中看,警察有被抗議者投擲石塊和其他物體,但這並不能減輕他們的責任," 我希望視頻能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但在看過之後,我知道我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解僱他們。"
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