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煩借錢的人,很煩不按時還錢的人,更煩不還錢的人。言而無信的人,到哪裏,都不受人待見。很多婆媳關係,就是因為一方言而無信而變得僵持。
作為男人,媽媽犯錯,男人不敢指出,習慣性逃避,甚至假裝視而不見,這樣的男人只會讓女人倍感失望,離開你,只是時間問題。
婆婆沒想到,兒媳黃冬真的敢和自己的兒子離婚。
01
黃冬和大同結婚前,男方説好給女方十萬彩禮,結婚前一個星期,黃冬還是沒有看到這十萬塊。按照他們當地的習俗,訂婚時,就該把彩禮的錢準備好。
婆婆告訴黃冬:“兒媳,這十萬塊錢肯定會給你的,你放心,就是目前因為投資的關係,這錢還沒有到我的賬户上,等到了,我就立馬給你。”
黃冬也拿婆婆沒有辦法。
黃冬和大同結婚形式很簡單,就是請兩家重要的親戚到場吃個飯。黃冬沒有那麼在乎儀式感,所以當婆婆提出婚禮一切從簡時,黃冬答應了。
結婚兩年多了,當黃冬知道所謂的投資十萬塊早就到婆婆的賬上時,她生氣地和婆婆大吵一架,覺得婆婆不講信用,出爾反爾。
婆婆説:“你已經是我的兒媳了,這錢給不給,都一樣,我不給了!”
女人結婚,自己對男方提出的要求不能馬虎,拿彩禮舉例子,説好是多少彩禮,就要按照流程走,這樣才有結婚形式的意義。不是所有的婆婆都能像疼兒子那樣疼兒媳的,還沒有進門前,女人始終是一個外人。
02
大同左右為難,他想緩和婆媳倆的關係,但這件事的確是媽媽不對在先,大同勸媽媽,把十萬塊拿出來,五萬塊也行,總之強調了誠信的重要性。
媽媽説:“兒子,你是不是傻啊,你們都結婚這麼久了,這錢給不給已經不重要了,反正我一分也不會給。”
從那之後,黃冬和婆婆一直都沒有聯繫,公婆家也不去,每次都是大同一個人去看望父母。
黃冬咽不下在這個家的委屈。她想到自己生孩子,孩子百天宴、週歲宴,婆婆一個紅包都沒有給,坐月子的錢她沒有出一分錢,從結婚開始到現在的日子,都是夫妻倆自費。
黃冬突然有天想明白了,為什麼婆婆不同意舉辦婚禮,就是為了省錢。
黃冬和大同説:“你媽不把這十萬塊彩禮不給我,我們就結束了。”
大同轉告媽媽,媽媽説:“別聽她胡説,你放心,她不敢的。”
婆媳鬧矛盾時,男人的態度一定不能馬虎。如果是妻子有問題,男人要就事論事,該批評得批評,不能偏袒;如果是媽媽有錯,男人態度也要堅決,該道歉得道歉。男人如果沒有堅定地態度,無形中就是給妻子加重傷害。
03
半年過去了,媽媽很少聽到大同説關於夫妻倆的事,她也挺好奇的。因為和兒媳吵了一架的關係,她也倔強着,不去兒子家裏坐坐。
大同像往常一樣來家裏看父母,媽媽問:“兒媳呢?怎麼都沒聽你説起她了。”
大同説:“她一直在孃家待著,有半年了……”
媽媽説:“兒媳回孃家大半年你不告訴我?”
大同説:“不想説,離婚就是因為你。”
媽媽提高音調,特別驚訝地説:“怎麼還離婚了呢?”
大同説:“媽,你嫁給一個男人,沒有彩禮,沒有婚禮,沒有公婆關心,還要和婆婆吵架,受氣,丈夫也沒用幫不了她,也不知道怎麼彌補,這樣的日子你能過多久?”
媽媽沉默了,她沒有想到這一連串的事情,竟然真的毀了兒子的婚姻,她內心充滿了愧疚,她讓大同重新把兒媳追回來,不知道能否成功。
現實生活中,還有一類婆婆很天真,以為女人嫁人就是一輩子,殊不知,現在離婚率越來越高,很多女人都不願意在婚姻中委屈自己。與其過不如意、委屈的婚姻生活,不如一個人過,哪怕日子有些辛苦,至少也不會委屈自己。
每一個人,都對應着一種性格,有的女人很強勢,而有的女人很獨立,還有的女人面對婚姻很絕情。作為婆婆,不論如何,都不能去和兒媳“作鬥爭”。
婆媳吵架其實沒有什麼意義,反而會傷害了好幾個人的幸福。首先,婆媳關係不和,會讓男人夾在中間左右為難,其次會影響夫妻感情,還會牽連母子感情。
正確認識和處理家庭矛盾至關重要,不要讓明明可以立馬解決的小事,鬧到不可收拾的大事,這樣對誰來説都很吃虧。
是婆婆的悲哀。婆婆不該插手小兩口的婚姻,更不應該扣下10萬彩禮,作為長輩,想要得到晚輩的尊重,至少應該言而有信,而不是出爾反爾。文中的婆婆出爾反爾,傷了兒媳的心,最終導致小夫妻分道揚鑣,無疑是婆婆的悲哀。
是妻子的悲哀。因為十萬塊,就執意和丈夫鬧離婚,真的十分不堪。人這一輩子,如果好好努力,別説一年賺十萬了,半年賺十萬,也並非難事。非要因為十萬塊就離婚,值得嗎?難道愛情不值10萬嗎?又或者,因為沒了這十萬,愛情就灰飛煙滅了?
是丈夫的悲哀。但凡他的嘴能甜一點,做人能靠譜一點,自然能説服自己留下來,也能説服親媽不要扣下十萬彩禮。
總而言之,因為十萬塊離了婚,是一場悲劇,希望大家做人眼光都放長遠一點,如果一個人值得你愛,那麼是不是少了十萬彩禮,真的沒那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