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整到重生的“企業樣本”

11月30日傍晚,鄭州鄭東新區一幢寫字樓內,位於21層的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建設集團)燈火通明,不少員工都在伏案工作,就在一年多前,該集團還曾陷入債務危機,形勢嚴峻。經過破產重整後,省建設集團卸下了沉重的“包袱”,一年時間,就簽訂合同金額31億多元,實現“重生”。

當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鄭州兩級法院辦理破產重整案件的有關情況。鄭州中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庭長高志強介紹,近年來,鄭州兩級法院多措並舉開展破產重整工作,全市法院先後以破產重整方式結案46件,幫助46家企業脱困重生。

隨後,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實地探訪了破產重整後的企業。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首席記者孫科

回顧

河南唯一省管國有建築企業曾申請破產重整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瞭解到,省建設集團的前身是1953年1月29日成立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築工程局,後改組為河南省建設總公司,2008年改製為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等,是河南省唯一的省管國有建築企業,河南博物院、黃河迎賓館等工程都是由它承建的。

不過,由於企業自身改革滯後、轉型遲緩,發展模式也比較落後,長期依靠掛靠的模式來發展,缺乏在建築市場中的競爭力。最終,導致公司債務纏身、訴訟不斷,發生債務危機後無法自救。

2019年5月,省建設集團向鄭州中院遞交重整申請。同年7月31日,鄭州中院裁定受理省建設集團破產重整一案。

談到為啥選擇破產重整這條道路時,省建設集團相關負責人曾向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表示,選擇破產重整,首先是省建設集團有長期積累的品牌優勢和平台優勢,尤其是河南省這樣一個勞動力大省,能發揮建築業實現就業、税收等作用。另外一方面,也是為了維護好廣大職工、農民工的利益。此外,他們還希望通過破產重整,引進戰略投資人,把企業債務風險化解掉,恢復元氣,重新振興起來。

據介紹,重整期間,鄭州中院指導管理人創新預留共益債模式,解決掛靠項目工程款的支付難題,確保企業“破產不停產”。

2020年4月,經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兩次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2020年7月21日,鄭州中院裁定批准省建設集團重整計劃,終止省建設集團重整程序。當時,河南商報也對此事進行過報道。

現狀

擔保債權、税款債權和職工債權已清償完畢

“重整結束後,我們第一時間就恢復了經營,組建了新的營銷團隊。”省建設集團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目前,他們已經取得了一個良好的開局,合同簽約額截至目前已經突破了50億元,比重整前翻了好幾番,而且都是好項目。

談到企業是如何通過重整“重獲生機”時,該負責人表示,引入戰略投資後,他們就明確了項目不再允許掛靠,隨後,開始進行了深入的轉型,“我們確立了幾個方向,瞄準市場最缺的項目,比如,我們服務產業集聚區發展,做標準化廠房的建設。‘百城提質’是現在很多地方在做的事情,我們也有項目;我們的戰略投資人在做光伏產業,光伏的施工業務我們也有。此外,還有鄉村振興,不到一年時間,我們已經簽了5個縣區的整體推進項目。”

據鄭州中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副庭長邢彥堂介紹,一年來,省建設集團嚴格執行重整計劃,有序清償債權,截至目前,擔保債權、税款債權和職工債權已清償完畢,普通債權已清償228位債權人1.67億元。

在生產經營方面,一年來,省建設集團已恢復生產經營,實現自我造血功能。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簽訂合同金額31億多元,累計完成產值約3億元;穩定就業849人,其中包括設計、施工、監理等專業人員563人。

值得一提的是,省建設集團還新增水利水電、電力等二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加快從傳統施工模式向EPC、EPC+F等模式轉型。完成子公司華瑞供應鏈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立全省第一家城市更新公司,積極謀劃建材、砂石、裝配式建築等新業務領域,拓展發展空間。積極修復金融信用,已獲得金融機構6個多億的融資授信。構建了“投資引領、產業支撐、產融結合、投資建設運營一體化”發展格局,為打造省級建工集團夯實良好基礎。

釋疑

A.破產程序有哪些?都是什麼意思?

破產包括破產和解、破產重整、破產清算三種程序。

其中,破產和解是指債務人在出現破產原因時,經債務人申請,債務人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和解協議。

破產重整是指對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債務人,通過引入戰略投資人或財務投資人,對其進行業務重組和債務調整,幫助債務人擺脱財務困境、恢復生產經營能力。

破產清算是指對具備破產原因,又沒有和解、重整可能的債務人,對其財產進行清理、處置,並按照法定清償順序公平分配給全體債權人。

B.破產重整與破產和解、破產清算有什麼不同?

破產重整程序相對於破產和解而言,不是簡單的通過和解協議對債務清償的額度、期限進行調整,而是通過引入戰略投資人或財務投資人,重新配置資本、技術、人力等生產要素,提高債務人的核心競爭力,促進債務人高質量發展。

破產重整程序相對於破產清算而言,不是簡單的處置資產,而是通過對債務人經營業務進行重組,充分發揮資產效益,提升盈利能力,進而提高債權清償率,並有效避免債務人破產清算後對債權人、員工以及當地經濟產生的重大不利影響。

C.企業想要進行破產重整,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邢彥堂介紹,申請破產重整,需要看申請企業是否具有重整的價值。如該企業有無核心技術、市場、相關資質等,是否有核心競爭力,並不是説企業想申請破產重整就能破產重整。

D.被法院裁定受理破產重整後,對企業來説意味着啥?

“很多時候,企業申請破產重整,就説明企業到了債務纏身、無法自救的地步。這之前,企業相關設備、資產往往處於被查封的狀態,無法生產經營。”邢彥堂説,法院一旦受理破產重整,查封狀態可以得到解除,企業能獲得“喘息”的機會。未來企業引入戰略投資後,還會迎來“重生”的機會。

E.重整後,企業仍無法按照重整計劃履行,該咋辦?

邢彥堂表示,這種情況下,在徵得債權人等的同意後,經法院批准,可以有一次變更重整計劃的機會。如果變更後,還是沒有履行下去,接下來將會轉入破產清算。

一組數據看重整帶來的“重生”

近年來,鄭州全市法院——

以破產重整方式結案46件

幫助46家企業脱困重生

盤活資產178.52億元

化解債務626.56億元

穩定就業103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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