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修訂 保障民辦學校師生同等權利 9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近日發佈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頒佈實施的第一部教育法規。教育部5月1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修訂情況。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會上了解到,此次《實施條例》的修訂在法律地位上更加體現平等原則,充分保障民辦學校師生的同等權利,依法維護民辦學校的同等地位。
當前,我國教育進入了高質量發展階段。隨着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民辦教育的發展定位和目標任務也發生了歷史性變化。在《實施條例》修訂過程中,始終把人民羣眾對教育的新需求新期盼放在首位,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引領,着力發展更加優質、更有特色、更為包容的民辦教育。
一是在辦學方向上,始終堅持和不斷加強黨對民辦教育的全面領導,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在民辦學校得到貫徹。二是在發展目標上,更加註重優質特色,着力引導民辦學校提供差異化、多元化、特色化的教育供給,致力於解決好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教育問題。三是在法律地位上,更加體現平等原則,充分保障民辦學校師生的同等權利,依法維護民辦學校的同等地位。四是在政策要求上,更加強調支持規範並重,雙輪驅動促進民辦教育高質量發展。五是在動力機制上,更加依靠改革創新,充分發揮民辦學校靈活、敏鋭的優勢,有效激發民辦教育的內生動能。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雷嘉
編輯/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