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高燕) 我市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將於下月25日結束。近日,市醫保局提醒市民,還未參保和繳費的市民要及時繳費,錯過繳費期不僅影響醫保待遇,而且補繳時除了要繳納個人部分外,還要多繳納各級財政補助那部分錢。
為了緩解我市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壓力,經市税務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共同協商,並提請上級相關部門同意,特將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徵收期限延長至2022年2月25日。據瞭解,2022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20元。參保後住院可報銷,在不同等級收費標準的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在100元-1500元之間,報銷比例在55%-85%之間。參保人員在醫保範圍內住院費用個人自付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照75%的比例報銷,年度內最高報銷40萬元。
根據規定,今年穩定脱貧人口不再享受資助參保政策,個人需繳納320元;脱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低保對象和喪失勞動能力殘疾人定額資助280元,個人需繳納40元;返貧致貧人口定額資助288元,個人需繳納32元;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個人不繳費。
市醫保局提醒,在本次延期時間內完成參保繳費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統一規定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參保居民如在2022年1月1日至2月25日之間完成參保繳費並在當年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報銷。參保繳費時間節點的認定以税務部門徵收時間為準。如果錯過繳費期,市民想再補繳,需要繳納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部分,醫保待遇也只能從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