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執法部門打擊洗黑錢 不讓犯罪分子予取予攜

中新社香港12月1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0日在網上發表文章表示,近日有數宗個案涉及洗黑錢的疑犯及關連人士的存款被凍結,有人因政治理由,把這個機制污衊為濫用權責。他強調,執法部門採取行動必須是針對洗黑錢的行為,與涉嫌人士的政治背景無關。

李家超在當日發表的文章中強調,凍結資金機制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保護受害人的財產,不讓犯罪分子予取予攜。根據香港法例《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任何人,包括銀行,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例如挪用眾籌資金的詐騙案、販毒、經營非法賭博等),他必須停止繼續處理有關財產,否則即屬犯法;這情況包括接獲執法部門有關提示或通知。法例亦説明有關人士或銀行須向特區政府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責任;並訂明保密要求,禁止任何人披露損害有關偵查事宜。

他續指,執法部門提示或通知有關銀行,必須是基於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例子包括户口的活動模式與聲稱的業務不同、有不尋常的轉賬、有頻密的大額現金交易、大量金錢異常地由公司户口轉至個人户口等。凍結可疑資產的行動,必須果斷、迅速和到位,否則犯罪得益很可能被快速移走。銀行為防止洗黑錢按法例凍結懷疑犯罪得益,是遵守法律、履行職責,必須和正確的做法。

李家超強調,執法部門採取行動,必須是針對洗黑錢的行為,與涉嫌人士的政治背景無關。其他關連户口,也必須因為户口內的交易屬可疑洗黑錢活動,與其是否親屬或個人關係無關。資產被凍結的人如有不滿,可向法庭提出訴訟包括要求賠償。

他表示,希望香港市民明白凍結涉嫌犯罪資金的重要性,不要被政治抹黑矇騙,扭曲了依法行事、遵紀守法的事實。對於銀行履行防洗黑錢的法律責任,是理所當然,應予以肯定和支持。

據悉,香港特區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日前棄保潛逃。特區政府保安局曾於12月4日發出嚴正聲明,嚴厲譴責公然棄保潛逃逃犯,並表示執法部門會全力將逃犯緝拿歸案。聲明還指出,有報道指有人去年年底曾發起眾籌,如涉及欺詐或洗黑錢等罪行,執法部門會嚴肅依法處理。(完)

【編輯:苑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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