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開學後,送學安全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一些學生上學路程較近或乘坐公交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後仍需步行一段路程,有部分家長則使用滑板車、共享單車座椅等“神器”,自以為方便省勁兒,實際上卻給孩子埋下了安全隱患。
短途上學路 用滑板車代步
3月1日7時40分許,在長江道南豐路公交站前,一名女子帶着一個五六歲大的小女孩走在非機動車道內。小女孩揹着書包站在一個滑板車上,女子則用一隻手扶着滑板車的車把前行,車把上還掛着一個塞滿了物品的大袋子。由於滑板車載重過大,車身不時晃動,在密集的車流中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記者調查發現,有些家距離學校較近的學生,家長送學時經常會讓孩子用滑板車、電動平衡車、輪滑等滑行工具代步。公安交管部門表示,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滑板車、輪滑等滑行工具速度快且大多無制動裝置,一旦遇到突發情況難以緊急制動,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公安交管部門持續大力度對此類滑行工具違法上路進行治理,為了孩子的安全,請杜絕使用滑行工具上路。
換乘接駁 給共享單車加“座”
2月28日7時許,在南京路與長沙道交口附近,一名年輕的媽媽領着一名三四歲大的小男孩從地鐵站走出來後,在路旁解鎖了一輛共享單車。只見這名媽媽從書包裏掏出了一塊長條形的木板,木板兩頭有凹槽,剛好可以卡在共享單車的車把和車座下端。她將小男孩抱起讓他坐在木板上,然後騎車離去。
記者調查發現,這塊木板原來是簡易的共享單車座椅,網上還有人銷售鋁合金材料並通過螺絲固定的加強版座椅。部分家長會先帶着孩子乘坐公交車或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到達幼兒園、學校附近,再用共享單車“接駁”到校園。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中明確規定,已滿18週歲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1名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共享單車是公共交通工具,從使用的安全性考慮,設計上並沒配備座椅,不具備馱帶兒童的條件。如果私自安裝座椅,騎行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諸多交通安全隱患,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家長切勿為圖方便將孩子至於危險中。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廣大家長,保障學生上下學出行安全,家長們應提升交通安全意識,切勿忽視身邊的交通安全隱患,無論選擇駕車、騎行非機動車還是步行出行,都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文明守法出行,共同守護孩子們的平安上學路。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