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曾被公共場合的手機外放聲音所困擾。今年,來自文藝界別的委員周曉楓便帶來一個相關提案,她建議,在重要公共空間禁止手機等電子設備聲音外放。
“噪音污染擾民這些年已經得到了社會廣泛關注,取得了比較好的治理效果。另外,一些聲音雖然沒有達到環境污染的嚴重程度,卻對他人的生產生活造成了影響,比如在地鐵、公交車、醫院、博物館等公共場合的手機外放視頻,給很多市民造成干擾,他們被迫聽歌聽劇,對此非常反感。”周曉楓説,從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質的角度,需要制定在重要公共場合禁止電子設備聲音外放的條例和守則;有些地點雖然已有要求,但宣傳力度不夠,約束力不強。電子設備聲音外放的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這雖然是一個小細節,但生活中很多不快和糾紛都因此而起,甚至引起衝突,造成刑事案件。因此需要通過強化相應法規,來減少這一現象。”
周曉楓建議,在地鐵、公交車、博物館、醫院、機場和高鐵候車區等重要公共場合,設立“禁止個人電子產品聲音外放”的宣傳標識,增強人們的自覺意識,共同營造和諧安寧、文明美好的生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