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死刑!廖九斤等29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12月1日消息,11月30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廖九斤等29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廖九斤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7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塗春波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罪,被告人孫時海犯故意殺人罪,均被判處死刑;

徐孟、李健等其餘2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六個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罰。

3人死刑!廖九斤等29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一審開庭庭審現場。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 圖

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起,被告人廖九斤糾集被告人塗徵兵及湯毅(因犯故意殺人罪於2017年被執行死刑)等人在岳陽城區混社會,形成以廖九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成立以來,在岳陽城區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30餘起。廖九斤、塗春波、孫時海等人的犯罪活動,致2人死亡、3人重傷、多人輕傷,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岳陽城區的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破壞。

期間,2004年2月5日晚,廖九斤接受榮某罡的委託,非法插手糾紛,指派孫時海、李健、孫偉喻等到現場助勢,實施故意殺人、聚眾鬥毆犯罪,孫時海等持刀將李某良捅死。事後,廖九斤安排孫時海、賈書磊、魯勝等組織成員外逃,策劃並指使李健、孫偉喻、夏彬等組織成員假投案並對犯罪事實和犯罪人員作虛假供述,干擾司法機關辦案,意圖逃避法律懲處。

法院審理認為,該犯罪組織相對穩定,人員眾多,層級分明,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有組織地實施了數起嚴重暴力犯罪活動,在社會上形成了惡名聲並不斷髮展擴大。該組織插手糾紛,強索財物,攫取經濟利益,支撐犯罪組織的非法活動,系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被告人廖九斤對整個組織及其運行、活動起決策、指揮作用,系組織、領導者。被告人李健、塗春波、廖洪兵、趙訓球等人直接聽命於廖九斤,多次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系積極參加者。廖九斤作為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廖九斤繫累犯,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綜合各被告人在該組織所涉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事實、對社會危害程度及其他量刑情節,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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