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無恥了!
47歲的海南白沙黎族自治縣男子
高某甲酒後回家
不顧林某某已65歲高齡
且是盲人的情況下
強暴了林某某
被發現獸行後
高某甲回到家中竟然
拿出彈弓槍與受害人兒子
進行對峙
2019年5月9日
白沙縣公安局偵查終結
以被告人高某甲涉嫌強姦罪
向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依法審查查明
2018年6月21日23時許,被告人高某甲酒後回家途中看見白沙某村村民林某某(女,65週歲,雙目失明)獨自在自家門口乘涼。
高某甲性慾大發,於是拉着林某某進入林某某的房間,之後高某甲將林某某放躺在牀上,並脱下本人及林某某的褲子,強行與林某某發生了性關係,由於林某某一直在掙扎、反抗,高某甲用手捂住林某某的嘴巴,林某某的兒子高某乙發現林某某房間內有動靜後推開房門,高某甲見狀慌忙逃跑,於是高某乙前去追打高某甲。
高某甲跑回家後擔心被打,於是拿出一把自制的彈弓槍對準高某乙。
後來,白沙縣公安局邦溪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並將高某甲帶回派出所調查。
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高某甲明知被害人林某某是雙目失明的老人,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喪心病狂
嚴懲嚴判
來源:海南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