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
47岁的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男子
高某甲酒后回家
不顾林某某已65岁高龄
且是盲人的情况下
强暴了林某某
被发现兽行后
高某甲回到家中竟然
拿出弹弓枪与受害人儿子
进行对峙
2019年5月9日
白沙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以被告人高某甲涉嫌强奸罪
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6月21日23时许,被告人高某甲酒后回家途中看见白沙某村村民林某某(女,65周岁,双目失明)独自在自家门口乘凉。
高某甲性欲大发,于是拉着林某某进入林某某的房间,之后高某甲将林某某放躺在床上,并脱下本人及林某某的裤子,强行与林某某发生了性关系,由于林某某一直在挣扎、反抗,高某甲用手捂住林某某的嘴巴,林某某的儿子高某乙发现林某某房间内有动静后推开房门,高某甲见状慌忙逃跑,于是高某乙前去追打高某甲。
高某甲跑回家后担心被打,于是拿出一把自制的弹弓枪对准高某乙。
后来,白沙县公安局邦溪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并将高某甲带回派出所调查。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某甲明知被害人林某某是双目失明的老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丧心病狂
严惩严判
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