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楊瀟瀟 聊城報道
6月19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佈《關於對臨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環境污染問題實施掛牌督辦的通知》。通知中説,2020年6月,省生態環境廳調研檢查發現,臨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極不規範,環境污染問題突出、風險隱患較大。依據《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省生態環境廳決定對臨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環境污染問題實施掛牌督辦。
通知中説,臨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於2005年5月獲得環評批覆,2009年4月投入運行,設計處理規模為400噸/日,佔地面積19公頃,設計使用年限17年,共計填埋生活垃圾70萬立方米。
臨清市德運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於2016年獲得環評批覆,設計垃圾焚燒規模為800噸/日,目前實際接收量約700噸/日,主要來源為臨清市產生的生活垃圾。該項目於2017年投入運行後,臨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場不再進行生活垃圾填埋作業。
臨清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有:滲濾液污染。填埋場約80%的生活垃圾未有效覆蓋,降水後產生大量滲濾液,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風險;為處置垃圾焚燒飛灰,工作人員對垃圾填埋場進行無序挖掘,挖掘形成的溝內存有大量垃圾滲濾液,未得到有效收集處理;挖掘作業破壞滲濾液和沼氣導流系統,影響滲濾液收集處理。
焚燒飛灰污染隱患。填埋場北側堆存大量生活垃圾焚燒廠產生的飛灰,部分裝存飛灰的包裝袋密閉不嚴,未嚴格採取防雨淋和防揚撒措施,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異味污染。填埋場大量生活垃圾未有效覆蓋,填埋場內有一處生活垃圾篩分車間進行垃圾分揀作業,其中部分不能焚燒的垃圾露天堆放,異味明顯。揚塵污染。填埋場地面表層土壤風化,篩分車間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對露天存放的垃圾反覆碾壓,揚塵污染非常嚴重。
通知要求,臨清市要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採取有效措施,於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停止對垃圾填埋場的挖掘行為,收集、處置垃圾滲濾液;對填埋場進行有效覆蓋,降低滲濾液產生風險,解決異味和揚塵污染問題。規範處置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消除環境隱患。科學規範制定垃圾填埋場封場方案,明確完成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