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間取快遞摔傷了,算工傷嗎?上海人社局近日發佈解釋,如果取件的快遞是工作中替單位採購的辦公物品,則可以認定為工傷;若取的是自己的私人快遞件,則不能算工傷。
@侯來增:就工傷認定規則而言,是圍繞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但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方式已遠超這個範圍;就設置工傷保險而言,能分散用人單位的用工風險,對企業和勞動者實行最大程度權益保障。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應妥當把握工傷認定尺度。
@鑫峯:取私人快遞件,確實不能算工傷。但如何認定是私人快遞件?在某些情況下會有模糊地帶。上海的認定與界定,有一定合理性。最好單位安排指定地點集中存放快遞件,且有專人負責,方便工作時間之外取快遞件,員工也無須擔心。
@簡以時光:這樣公私分明。工作中取私人快遞件,不僅不能認定為工傷,反而應該受到批評,屬於工作時間幹私活。取單位快遞件受傷,認定工傷毫無疑問。
(王荊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