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北京8月9日電 國家醫保局近日發佈《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從2020年起,醫保藥品目錄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2020年藥品目錄調整分為準備、企業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和競價、公佈結果5個階段。
7至8月為準備階段,由國家醫保局牽頭,會同工信部、財政部、國家衞健委、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局研究制訂工作方案。徵求社會意見後,公佈方案。
8至9月根據2020年藥品目錄調整範圍,接受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向國家醫保中心提交必要資料。
9至10月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形成新增調入、直接調出、可以調出、調整限定支付範圍等4方面藥品建議名單。
10至11月為談判和競價階段。就擬納入談判和競價的藥品徵求相關企業意向。組織測算專家開展評估,並提出評估意見。談判專家根據評估意見與企業開展談判或競價,確定全國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同步明確管理政策。
11至12月公佈藥品目錄調整結果,發佈新版藥品目錄。(記者葉紫)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0年08月10日 第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