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撞上”中秋,長假出境遊如何避“坑”?

  國慶“撞上”中秋,長假出境遊如何避“坑”

  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記者魯暢、姚兵、羅鑫)即將到來的國慶假期“撞上”中秋節,串聯起的八天長假讓旅遊市場異常火爆。根據國家旅遊局發佈的數據,八天長假期間旅遊市場預計接待7.1億人次遊客,意味着超過一半的國人將走出家門或國門外出旅遊度假。記者日前採訪及梳理發現,一些遊客在出境跟團遊過程中遭遇“人在逋盡保權益受損的同時面臨維權難的尷尬,那麼長假出境跟團游到底該如何避“坑”?

國慶“撞上”中秋,長假出境遊如何避“坑”?

  資料圖:市民在南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辦理簽註。中新社發 洪堅鵬 攝

  花錢買罪受,跟團出境遊亂象頻發

  經歷過一次體驗感極差的跟團出境遊後,在昆明某學校工作的張嫺決定以後出去都選擇自由行。去年端午節期間,張嫺報團參加越南峴港4天3晚遊,“當時覺得旅行社提供的旅遊產品與價格都比較合適,而且參團的話,交通和住宿也會比較省心。”

  但到達當地後,地接社變相強迫消費和購物讓張嫺十分無奈。“導遊把我們帶到一個偏僻的購物店,進店後服務員各種慫恿購物。買了的導遊就給好臉色,不買的導遊一路上對你態度很差。”張嫺説,無奈之下,她只好花1000多元買了兩個枕頭。

  一些受訪遊客説,自己經歷的出境團幾乎都會安排有購物點。曾赴日本、韓國、泰國等地旅遊的武漢人張圓説,尤其在熱門目的地,隨團遊購物是必不可少的環節。“雖然當地的免税商品的確價格相比境內低廉,但是真假無法辨別。”

  記者梳理發現,除強制購物外,近年來出境遊暴露出的問題不在少數。

  ――“噩夢”團餐。前不久剛從泰國旅遊回國的北京市民孫剛告訴記者,拋開購物問題,團餐更讓人不滿。“你無法想象那幾天安排的團餐自助有多難吃,關鍵是沒有什麼可吃的。在水上餐廳就餐,十一個人一桌只有6個菜,幾百個人鬧哄哄、餐廳環境也差、食材不新鮮、米飯也很硬,基本上就是扒兩口就逃出來了。”

  ――旅行社失聯。近日,北京青揚五洲旅行社有限公司銷售非法旅遊產品,之後突然人去樓空。記者採訪發現,一些“跑路”旅行社以“交押金送旅遊”等形式變相從事不合理低價遊,不少消費者繳納了幾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的“押金”,期待着每年以“收益”形式出境遊,卻在旅行社失聯後損失巨大。

  門檻低、競爭大,市場良莠不齊

  攜程旅遊和中國旅遊研究院此前聯合發佈的報告顯示,2016年我國出境旅遊人數達1.22億人次,旅遊花費達1098億美元。一位旅遊管理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相比從事入境遊業務,從事出境旅遊的門檻較低,隨着近年來我國出境遊市場快速成長,一些小型旅行社也投身出境遊業務,整個市場良莠不齊。

  一些業內受訪者指出,東南亞、日本等地因人氣高,最容易成為地接社從遊客身上“薅羊毛”的目的地。“與國內存在的旅遊亂象相同,境外目的地地接社導遊也存在從購物店收取回扣的情況。”一位出境遊領隊告訴記者,以泰國為例,隨團遊行程中安排的珠寶中心、乳膠中心、鱷魚皮具店等購物場所都會是導遊帶團前往的,反而像是大皇宮這樣標誌性的景區,遊覽時間很短。

  一方面是壓減時間成本,把遊客時間更多放在購物、看錶演上,另一方面一些旅行社也會在各方面壓減資金成本。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市面上出境遊團餐廳的安排,一般是旅行社、地接社在當地簽約的團餐廳,當中存在不少貓膩,伙食標準可能人均不足20元人民幣,餐食質量更無法保證。而且團餐吃什麼、在哪裏吃,旅遊線路里都不會透露。

  競爭日趨激烈的出境遊市場也使一些旅行社鋌而走險,通過捆綁銷售、“交押金送旅遊”等形式籠絡客源。最終,有的因經營問題難以為繼,有的乾脆卷錢一走了之。對此,北京市旅遊委近期明確要求各旅行社及分社、旅行社網點、旅遊網站不得捆綁銷售兩條線路以上的旅遊套餐產品,不得一次性向遊客收取兩條線路及以上的旅遊款。

國慶“撞上”中秋,長假出境遊如何避“坑”?

  資料圖:申請者辦理出國旅遊簽證。中新社發 張浪 攝

  做足準備,合理避“坑”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孫文傑説,旅遊法雖然對不合理低價遊明令禁止,但從立法目的來看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尊重合同訂立的自願原則和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很多旅行社會以低價團需進購物店等各種理由説服消費者在合同中增加自願購物條款。在國外旅行時,時常會出現地接社不購物不讓走、反覆宣講洗腦變相強制消費者購物,這類行為一方面無法準確界定是否屬於強制購物,另一方面消費者身處境外,往往擔心人身受到威脅或傷害,最終選擇沉默。

  孫文傑認為,消費者與旅行社簽訂相關合同後,如出現旅行社以及地接社強制購物或變相強制購物的行為,消費者可通過拍照、錄音、錄像等相關方式取證。回到國內後,可依照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維權。如在境外出現被限制人身自由、對人身進行威脅或傷害的情況,也可與中國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繫。

  湖北大學副教授胡道華説,近年來國家層面有關出境遊的規定已經相當完善,然而如何確保政策落到實處,還需要旅遊主管部門充分發揮監管職責,做好風險預案,未雨綢繆。遊客在出境前也需轉變心態,對旅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適當提前做些瞭解,對當地風俗習慣做一些“攻略”,化被動為主動,避免輕易被忽悠。

  胡道華認為,我國旅遊保險應進一步完善,覆蓋各種旅遊合同執行不力以及人身財產安全等遭遇風險的情況,讓消費者遭遇權益受損時,能多一種獲得補償的選擇。此外,旅行中游客與當地居民的社會文化衝突也值得重視。一些國家自駕遊交通規則、交通標識與國內不一樣,旅行社加強行前教育的同時,遊客也要加強自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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