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的分類相信大家已經看過看多了,最明顯的其實就是腳蹬子的區分方式,一開始大家不在意,都認為自己的電動車符合規定,但是我們的電動車真的合規嗎?
駕駛準駕車型不符,一下就會被扣12分,也就是説,如果我們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這種摩托車是需要E本的駕駛資格的,如果我們只有C本的駕駛資格,那麼騎行這種電動輕便摩托車時,那就是駕駛準駕車型不符,一下子就是12分的嚴重後果,大人還好一些,我們瞭解情更多的道路知識後,就不在駕駛了。關鍵還是我們剛剛18歲的孩子,本來就對道路安全法,認識的少,一些剛考完駕駛證的人,千辛萬苦的拿到駕駛證後,不小心騎行了朋友的電動輕便摩托車,被交警處罰一下子被扣12分,這種教訓吃不得。
這條違章的術語是,持準駕第三類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本類中不得駕駛的機動車型。罰款500元。扣12分。如果是在實習期內被扣12分。就要直接吊銷駕駛證。
在現在的這種情況來説,一些三線城市還不能給予很好的確認,你的電動車是否是電動摩托車,目前三線城市管理不嚴格,容易給羣眾造成認識不清的情況,在這裏我建議大家,如果你的電動車屬於沒有腳蹬子,時速最大35公里每小時,那就屬於電動輕便摩托車,這種就需要持駕駛證E本,也就是你必須增駕才能開的,就比如果我們C本的駕駛證,開公交車你覺得能行嗎?
同樣的道理我們的C本的駕駛證,我們開摩托車也是不行的,大家要正確的認識,不要真的是準駕車型不符了,才亡羊補牢,為時已晚啊。
大家尤其注意的是在駕駛別人的電動摩托車的時,幫朋友開一下,或者就是借出去玩兩天,這都是非常危險的,尤其是大人家長,孩子們對於這種摩托車沒什麼概念,那就更不允許他騎行了。
那麼如何知道自己能開什麼樣子的車型呢?
對這種事情好奇的朋友,肯定沒有仔細的看過我們駕駛證的後面,把駕駛證反過來,清楚地寫着我們的駕駛什麼樣子的汽車類型,需要的我們就增駕,不需要的我們也沒必要全部考下來。
駕駛準駕車型不符的就是我們如只允許駕駛一類汽車,也就是我們常説的A本汽車,那麼我們是可以開私家車,小貨車,因為你在辦理的時候,也是一步一步考核考上去的,並不是説我們一開始就是A本,我們也是從C本慢慢升級到A本的,所以説能開A本的駕駛員一般都可以開全部的汽車,但是摩托車駕駛證是要專門考試的,我們如果沒有刻意的增駕過摩托車,那麼就算你是A本也是不允許駕駛摩托車,駕駛了同樣也是準駕車型不符,罰款500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