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淮南市政協原主席李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忠違反政治紀律,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書刊入境,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在其他單位報銷,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羣眾紀律,長期與涉黑涉惡人員交往甚密,積極為其站台造勢,充當涉黑涉惡“關係網”;違反生活紀律;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搞利益輸送和權錢交易,涉嫌貪污賄賂犯罪。
李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缺失,德不配位、家風不正,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賄賂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忠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綜合:安徽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