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使用越來越少,為何存取超10萬還要登記?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工作,個人存取款超過相應數額都要登記。
對此有人可能不理解,如今進入移動支付時代,人們使用現金的頻率越來越低,是否還有必要對大額存取款進行登記管理?其實,正因為進入多元化支付時代,一些大額提取現金的情況才需要加強監管。比如央行2017年調研發現,有取款人單次取款超過1億元現金的情況,這種異常提取很容易隱藏違法犯罪行為。
近年來,大額現金交易量持續增長,大額現金支取成為流通現金的重要投放渠道。但大額現金廣泛使用,也容易被腐敗、偷逃税、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利用,藴含一定風險。媒體公開報道的貪腐大案中,往往發現涉案人家中存放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鉅額受賄現金,這就與大額現金管理不完善有關。根據2017年8月至9月人民銀行互聯網抽樣調查得出的保守估算,我國流通中去向不明的現金規模達萬億元以上。
從國外情況來看,從嚴管控大額現金流通使用已成為國際慣例,具體包括多種管控措施,比如銀行賬户存取現金限制、設置現金交易限額、限制特定領域使用現金、大額現金存取收費等。我國對大額現金的管理,除了採取大額存取款登記外,還有個人現金收入報告、大額現金出入境監測等措施。
其中,大額存取款登記措施,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是一種有效震懾。登記具有監測等作用,一旦大額現金用於違法活動,就可以依據登記信息追查。另外,此舉也有利於金融機構儲備現金用以滿足用户需求,因為部分非法現金活動會被遏制。
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危害大,影響公平正義。對於大額存取款登記措施,我們應該給予理解和支持配合。而且,絕大多數人的存取款自由並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一次性存取款數額一般達不到登記標準,移動支付等方式完全可以滿足人們的正常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在堵住大額現金管理漏洞的同時,也要對其他支付方式存在的管理漏洞採取更多有效措施。因為大額現金用於非法目的的通道被堵上之後,一些違法犯罪人員可能通過其他支付方式轉移資金。為此,有關部門應依託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工作機制,強化監測,主動排查,嚴懲非法經營支付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