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 Hastings是英國一個傳記作家,專門寫富豪的專訪。
他的結論是:有錢人的苦,老百姓不懂。
聽上去很想抽丫吧?不忙,先聽聽丫怎麼説。
有錢人的身家聽上去可能很嚇人,但是因為在積累原始財富的過程中,他們一般會採取各種避税和財產轉移的手段,導致大部分財富並不在居住地。這樣一來,他們在英國的時候就必須“勤儉持家”,只有度假的時候才能跑出去花錢。
億萬富翁Philip Green就屬於這種情況。他的時尚集團旗下有大家熟知的一系列牌子,包括Topshop,Topman,Dorothy Perkins等。他的大部分財富其實在摩納哥,而且妻子花錢如流水,所以據Max説,他其實沒什麼私房錢。
另一個例子就是倫敦金融城的地王卡塔爾。把幾百個億砸到倫敦而不是放在國內,是因為倫敦比較安全,不是要拿來這邊花。
人人都有一顆攀比之心,我們的爹媽是這樣,富翁也不例外。縱使有很多隱姓埋名的富豪並沒有上榜,但是上榜的都希望自己的排名能靠前一點。
據説,Philip Green去摩納哥度假的時候,開的是自己那艘一億英鎊的遊艇。結果開着開着,前面出現了兩艘戰鬥民族的遊艇,加起來有六億英鎊,一下子就讓他臉綠了。
Max還有一個朋友,曾經身家是一億英鎊。結果生意出了點兒狀況,他的個人資產一下子就縮水到二千萬英鎊。這人因此得了憂鬱症。
據Max多年的觀察,鉅富圈內攀比的方式其實很孩子氣。他們會比較誰的遊艇更貴,或者誰的直升機發動機更先進。遊艇的價格只有他們圈內人知道。
不知道怎麼花錢的只有兩種人:窮人和鉅富。前者是沒有資本,後者是缺少素材。
Max的另一個平民朋友住在一棟普通的公寓裏,那公寓頂多值五十萬英鎊。
有一天,他遇到一個長着路人臉的鉅富,説要花五千萬英鎊買他的公寓。他一開始有點驚訝,就問鉅富是不是傻。
結果鉅富説:“錢不是問題,我就是心血來潮想買。”
死心眼的朋友最後沒賣,失望的鉅富便離開了。
另一個例子,是倫敦某地下包養俱樂部。在這裏,求包養的女人都花錢如流水。很多富豪為了拼誰更有錢,都會到這裏找情婦,然後出去炫耀。想進這個俱樂部必須身家在一億英鎊以上。
還有個比較變態的例子,是金融圈一個朋友説的。和日本客户開完會,他們晚上會被帶到銀座的私人俱樂部。看過電視劇《娘王》的朋友可能瞭解,俱樂部裏的高級陪聊小姐是不陪睡的。這些女孩子都出身名校,談吐經過訓練,不過朋友説她們的英語還是不太好,聊不起來...
這都是基本款,升級款的在這裏:
酒水都在很高的櫃子裏,需要女僕們爬梯子上去拿。越貴的酒位置越高,那麼你懂的,出價最高的那個人就能讓女僕爬最高。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呢?日本客户説,可以看女孩的胖次呀。
還有一個娛記,曾經在俄羅斯跟一桌全球最頂尖的古典音樂人吃飯。同桌一個大牛要送他回家,他説自己的賓館就在飯店不遠,一會兒可以走回去。誰知道,大牛的意思是用飛機送他回倫敦的家,然後另一個大牛旁聽了對話,就插進來聊。聊着聊着,第一個大牛不樂意了:對方的飛機是灣流5,更寬敞窗户更多,而他的只是灣流4...
有人的地方不一定有江湖,有錢的地方...一定有。
這裏先給大家普及一下英國婚姻法:法律規定,結婚以後,財產屬於夫妻。如果兩人最後離婚,法院的裁決肯定是一人一半,帶娃的拿的更多。什麼婚前財產協議,在這個國家幾乎沒有卵用。
所以富豪一旦和伴侶分手或是離婚,必會演一場狗血劇。
我朋友曾經約過一個切爾西的整容醫生,有飛機,一個星期要在美國英國俄羅斯之間徘徊的那種。遇到我朋友的時候,他剛走出一段狗血關係,對方是BBC的工作人員。
兩人一開始挺好,氣質品味也搭。BBC女後來索性搬進他的大宅裏住。
後來感情變淡,他提的分手,女方不幹了,賴着不走。最後他威脅她説,要是不滾蛋就把她嗑藥的事情告訴BBC,她這才不情願的走了。
另一樁更為人知的離婚,就是Saatchi老總和英國電視名人Nigella的離婚。男方是廣告業巨頭,女方出身政治世家,曾被譽為英國的“料理仙妻”。離婚的時候幾乎佔據了所有大小報整版,內容無外乎是各自的醜聞:Nigella吸毒,虐待家僕,Saatchi家暴,在公眾場合掐老婆的脖子等等。
還有時尚巨頭Gucci家族,內鬥史堪稱當代版《教父》。
創始人Guccio是個腦洞暗黑的老爺子:為了讓孩子們成為精明的商人,他要讓他們從小就認識人間險惡。
方式很簡單,就是一屋子小孩玩大逃殺。大家互相監督舉報,犯錯被抓的會被老爸嚴懲。另一方面,老Guccio重男輕女,分股權的時候都沒有女兒的分。最後家族宣傳什麼,女兒一定會出來拆台。兄妹撕逼,夫妻雙殺,內憂必然導致外患。現在的Gucci已經在沒落,相信大家從他家這幾年的表現也能看出來。
有多少錢才算富有呢?
如果沒有朋友,沒有親人,只有一大堆錢...那還不如死掉算了。
因為有錢,鉅富總能吸引一堆不懷好意的追隨者。
Max問過一個富豪朋友,究竟有多少錢才算有錢。
朋友反問到:“給你二千萬英鎊,你會幹嘛?”
見他答不上來,朋友接着説:“找個小老婆?”
“不要,我老婆就挺好。”
“換個大房子?”
“不要,我現在住的就不錯。”
“環遊世界?”
“現在的錢也夠用了。”
朋友聽完説:“你不缺錢。錢能做的,不就是這些麼?”
故事永遠是故事,就像管中窺豹,反映的並不是事實的全貌。有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富豪,自然也有像羅琳阿姨和音樂家韋伯這樣回饋社會的富豪。要是沒有遠大的志向和理念,太多的金錢反而會將人吞噬。每天早晨能看見藍天太陽,吃到美味平價的食物,周圍有一羣朋友和家人分享笑話...這些不用花一分錢就能得到的東西,也許才最值得珍稀。與其要一棟空蕩蕩的豪宅,還不如買一套温馨的公寓,和喜歡的人住,其樂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