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赴港失聯深大女生被找到 涉嫌盜竊被捕已提堂

媒體:赴港失聯深大女生被找到 涉嫌盜竊被捕已提堂

  海外網8月1日電8月1日,深圳女大學生獨自去香港後失聯2天3夜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據最新消息顯示,該女大學生在到達香港的當日(7月29日)下午,因涉嫌盜竊被捕,並已於7月31日下午在法院提堂。

  據香港東網消息,深圳大學2013級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生羅琬璐在三家商店共偷走約價值2400港元(人民幣約2000元)的化妝品和藥品,被商店職員發現後立即報警,已於週一(7月31日)下午在香港屯門法院提堂。

  羅琬璐的親友透露,身高約1.58米的羅琬璐,上週六(7月29日)下午1時23分身穿淺藍色連衣裙,從深圳出境後,後再無入境深圳的記錄。據稱,羅琬璐過關後,一直與同學保持微信交流,但她約當日下午5點後就再也沒有回覆消息,同學給羅琬璐打電話時,發現她的手機處於關機狀態。

  直至週日(7月30日)晚上,羅琬璐同學仍無法聯繫到她,羅琬璐的父母和深大校方聯繫後,發現她週末沒有回家也沒回宿舍,同學才感到異常,嘗試向派出所求助,但警員以“直系親屬不到場不予立案”回絕。

  7月31日晚,羅琬璐的父母趕到深圳後,警方正式立案,並向香港警方通報。香港警方經查後發現,羅琬璐在7月29日下午3時30分左右,曾連上香港WIFI通過微信和一位朋友聯繫,詢問對方是否需要代購化妝品和零食,還拍了一張食品店的照片。

  此前,據深圳新聞網8月1日消息,深大2013級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生羅琬璐(17年9月將入學深大研究生) 於2017年7月29日獨自去港後失聯。經警方查證29日出境時間大致13時23分,至今無入境記錄。手機於29日下午5點關機後再未開機。去港時身穿淺藍色連衣裙,身高1米58。目前警方已立案,失聯至今2天3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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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盜竊犯指認贓物。(泰國《世界日報》)

  中國僑網7月25日電 據泰國《世界日報》報道,泰國素汪那普國際機場保安隊長吉迪蓬於24日透露,某公司在素汪那普機場負責行李搬運的兩名員工斯提猜(24歲)和比亞蓬(29歲),因涉嫌盜取中國乘客錢財被捕,並繳獲1萬元人民幣現金以及多個太陽眼鏡。

  斯提猜已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還透露其公司同事的偷盜路線,並向警方指證經常實施偷盜的場地。當地警方將進一步加強管理,避免對國外遊客造成損失。

  (2017-07-25)


  因搶劫被判刑10年的陳某某,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瘋狂作案,短短數月先後詐騙2起,盜竊 6起。近日,陝西省商南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盜竊罪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陳某某。

  2008年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以犯搶劫罪被商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7年2月初被刑滿釋放。出獄後的陳某某整天好吃懶做,不務正業,動起了歪腦筋。今年2月,陳某某竄至商南縣城關鎮街道辦五里鋪村李某家,謊稱要為其兒子介紹對象,以要見面禮以及介紹對象的孩子腿部被摔壞需住院為由,騙取李某現金12200元。3月4日上午,陳某某駕駛摩托車以收銀元為名竄至商南縣過風樓鎮縣河口村姜某家,以給其介紹對象為由騙取姜某現金3600元。

  4月份,陳某某到商南縣清油河鎮洋橋村彭某家,以購買桃子為由,趁彭某夫婦到地裏摘桃子之際,非法進入彭某家,用隨身攜帶的撬棒撬開鎖子,將抽屜裏的6460元現金盜走。後又竄至清油河鎮團坪社區,挑選家中無人的村民家,以撬壞門鎖或窗户的方式瘋狂作案6起,除盜竊現金外,陳某某還盜走的有臘肉、香煙等盜竊數額達1萬餘元。

  案發後,商南縣公安機關迅速深入案發現場,根據嫌疑人作案的手法等特徵,進行蹲守摸排,將欲再次行竊的陳某某當場抓獲。經查,陳某某已將盜竊來的贓款用於吃喝嫖賭等揮霍一空。(章玉進 南莉)

  (2017-07-13)


  正義網株洲6月26日電(通訊員 劉靜 吉羣芳) 湖北男子吳某在老家殺人後潛逃,拿了同村人的身份證一用就是十幾年,其間還因盜竊罪被判刑。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檢察院依法對吳某以涉嫌盜竊罪提起公訴。

  今年37歲的吳某,系湖北襄樊人,他在2003年9月夥同他人故意殺人後一直在逃,並拿了同村郭某的身份證後以郭某的身份在外地生活了十幾年。

  2012年6月13日,吳某以郭某的身份盜竊他人財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因吳某提供了郭某的身份證原件,並假稱自己是郭某,故法院以郭某的身份執行了刑罰。

  刑滿之後,吳某以為自己之前涉的殺人案已經沒事,行事更加大膽。2016年11月29日,他再次在蘆淞區犯案,扒竊他人手機現場被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至蘆淞區檢察院起訴。

  檢察院承辦人在提審時,吳某跟承辦人稱自己並非郭某本人,身份證是撿來的,並謊稱自己從小流落在外,有可能是河南人,並沒有户口。

  得知這一情況後,承辦人跟辦案民警聯繫確認了此郭某非身份證上的郭某後,兩次退補及延期以求證被告人身份。後來辦案民警通過與身份證上的真實郭某聯繫、並與當地派出所的詢問材料得知,此假冒郭某的人有可能是同村的吳某,且該人犯命案在逃。

  因吳某具有直系血緣的弟弟一直在外打工,在多方協助下,檢方終於取到其弟弟的DNA後進行了鑑定得以確定,該假冒郭某的被告人系在逃14年的命案嫌疑人吳某。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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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某盜竊沒被捕,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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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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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點:徐水區檢察院

  近日,徐水區檢察院依法對劉某涉嫌盜竊一案進行了審查逮捕案件公開聽審,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犯罪嫌疑人村委會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屬、受害人以及偵監科人員到場參加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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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劉某在2016年4月11日和2017年4月10日,分兩次在徐水區義聯莊鄉西劉莊村崔某某家分別盜竊現金2000餘元和1100元。案發後,劉某家人將案款退還受害人崔某某,崔某某對劉某行為表示諒解,簽訂刑事諒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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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審中,控辯雙方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犯罪事實沒有異議,重點圍繞犯罪嫌疑人劉某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是否有逮捕必要進行了辯論。

  通過聽取控辯雙方辯論及受害人、村委會代表當庭發表的意見,徐水區檢察院經綜合評議認為犯罪嫌疑人劉某為初犯、偶犯;且案發後主動將案款退還給受害人,無犯罪前科,有固定住所,能保證訴訟程序進行;並且得到受害人諒解;且本案證據已經收集固定,不需要繼續羈押以獲取定罪證據。據此認定犯罪嫌疑人劉某涉嫌盜竊罪案,不具有社會危險性,依法對其做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供稿單位:徐水區院 本期編輯:張宇涵 校對:趙敬娜】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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