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澤紅 5月13日,華聯綜超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其 2019 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要求其對關於存貸雙高、百好吉百貨業績承諾、江蘇紫金業績、主營業務、在建工程、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等7各方面的信息進一步補充披露,並於 2020 年 5 月 21 日之前, 披露對問詢函的回覆。
問詢函內容如下: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 號—年度報告的內 容與格式》(以下簡稱《格式準則第 2 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 等規則的要求,經對你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為便於投資者理解, 請你公司從以下方面進一步補充披露相關信息。
一、關於存貸雙高。年報披露,公司 2019 年貨幣資金餘額為 38.79 億元。 其中,存放在控股股東控制的華聯財務公司 26.38 億元,包括定期存款 21.03 億元(期初餘額為 17.07 億元)。同時,公司負債較高,短期借款、其他流動負 債、長期借款期末餘額合計 26.12 億元。請公司補充披露:
(1)上述定期存款的 構成,包括存入時間、利率、期限;
(2)公司在維持高額定期存款的同時,大量 借入有息債務、承擔較高財務費用的原因,資金利用是否合理,公司是否能自行 支取上述存款;
(3)前期,公司在回覆我部 2018 年年報事後審核問詢函的公告 中披露,儲備的貨幣資金主要用於償還應付賬款、開展直採業務以及新開門店等 用途,請以貨幣資金 2019 年期初數為基礎,逐項分析報告期內貨幣資金的實際 支取情況及用途、未動用金額、新增債務融資及用途,説明是否與預計情況存在 差異以及產生差異的原因。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二、關於百好吉百貨業績承諾。年報披露,百好吉百貨 2019 年實現淨利潤 961.61 萬元,完成當年承諾淨利潤數的 54.56%,主要原因系該公司下屬北京回 龍觀店和北京上地店實施停業升級改造。百好吉百貨系公司前期從關聯方 BHG 百貨處收購取得的子公司,相關商譽餘額 9407.58 萬元,商譽減值準備餘額為 0。 請公司補充披露:
(1)分季度列示百好吉百貨 2019 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
(2)升級改造的主要項目、停業時間、改造支出金額;
(3)公司於 2018 年 11 月收購 百好吉百貨,短期內即因標的資產裝修改造無法完成業績承諾,説明前期收購相 關信息披露是否審慎;(4)結合標的資產開業後客流量、銷量等情況,以及商譽 減值測試計算過程,説明商譽未發生減值的依據,會計處理是否審慎。請會計師 發表意見。
三、關於江蘇紫金業績。年報披露,報告期內江蘇紫金華聯商用設施運營有 限公司實現淨利潤 90.67 萬元,該標的資產系公司 2018 年 7 月從關聯方華聯股 份收購而來,2017、2018 年分別實現淨利潤 317.28 萬元和 167.13 萬元。請公 司補充披露:
(1)分季度列示江蘇紫金 2019 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
(2)標的資 產業績持續下滑的原因;
(3)公司前期收購決策是否審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 行為。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四、關於主營業務。年報披露,分產品來看,公司非食品業務實現營業收入 20.17 億元,同比下降 5.83%,但營業成本同比增長 0.05%,導致毛利率下降 4.93 個百分點。分地區來看,西南地區營收增幅為 27.78%,但毛利率同比下降 2.55 個百分點;華南地區營收同比下降 19.56%,但毛利率同比增加 2.10 個百分點。 請公司補充披露:
(1)非食品業務營業成本的主要構成,以及營收與成本變動方 向不一致的原因;
(2)説明公司不同地域營收與毛利率變動方向不一致、且波動 較大的原因。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五、關於在建工程。年報披露,在建工程期末餘額 680.75 萬元,其中本期 增加金額 2.12 億元,轉入固定資產 3665.90 萬元,轉入長期待攤費用 1.78 億元, 項目均為賣場改造工程。去年同期賣場改造工程新增金額為 3717.46 萬元。請公 司補充披露:
(1)賣場改造的具體情況,包括地理位置、改造內容、主要支出項 目、主要供應商名稱、採購金額以及與公司的關聯關係;
(2)本期該項支出同比 大幅增長的原因;
(3)將在建工程轉入長期待攤費用的依據,相關會計處理是否 符合會計準則相關規定。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六、關於預付款項。年報披露,預付款項期末餘額 8717.26 萬元,同比增加 70.11%,主要為預付租賃費、物業管理費增加。請公司補充披露:
(1)租賃費、 物業管理費的主要用途,增長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2)預付款項前五名對象的 名稱、與公司關聯關係、業務背景、金額。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七、關於其他應收款。年報披露,公司其他應收款期末餘額 8766.81 萬元, 其中,賬齡在三年以上的 2890.96 萬元,代墊款項 3649.26 萬元。請公司補充披 露:
(1)三年以上賬齡的主要應收對象名稱、與公司關聯關係、金額、業務背景、 長期未能收回的原因;
(2)代墊款項的主要構成、墊付對象與公司是否存在關聯 關係;
(3)由公司進行墊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請會計師發表意見。
針對前述問題,公司依據《格式準則第 2 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 露指引等規定要求,認為不適用或因特殊原因確實不便披露的,應當説明無法披 露的原因。
請你公司於 2020 年 5 月 14 日披露本問詢函,並於 2020 年 5 月 21 日之前, 披露對本問詢函的回覆,同時按要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和披露。
公司將按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及時回覆《問詢函》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