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買賣股票同時涉短線交易及窗口期交易,啓明星辰董事兼高管張媛被開警示函

8月17日,北京證監局公佈對啓明星辰信息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啓明星辰”)董事兼高管張媛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配偶買賣股票同時涉短線交易及窗口期交易,啓明星辰董事兼高管張媛被開警示函

資料顯示,張媛,1973年出生,此前曾先後在聯想網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擔任總監、副總經理,在北京網禦星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擔任副總經理兼CFO等職務。目前,現任啓明星辰董事、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經北京證監局調查發現,在2021年6月16日至7月2日期間,張媛配偶高一波名下證券賬户於2021年6月16日至7月2日買入公司股票,又於7月13日賣出公司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並且,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因此,張媛配偶高一波上述交易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對此,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張媛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同時強調張媛應當吸取教訓,加強本人及親屬的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規範交易行。

上述違規交易發生後,啓明星辰已於7月16日發佈致歉公告並對該事項詳細披露。根據公告顯示,在本次違規交易中,高一波分別於6月16日、6月17日、6月24日、6月28日及7月2日買入公司股票共6萬股,交易金額共計175.42萬元;於7月12日賣出股票1萬股,交易金額共計34.20萬元。經計算,短線交易產生的收益為6.19萬。目前,獲利金額已及時全數上交給公司。

配偶買賣股票同時涉短線交易及窗口期交易,啓明星辰董事兼高管張媛被開警示函

此外,同樣需要注意的是,啓明星辰此前曾預約於2021年8月12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報告》,並於2021年7月15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根據證監會和深交所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在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因此,高一波買賣股票的行為同時構成窗口期違規交易。

對上述提及的違規事項,張媛在致歉公告中表示,其對未能及時盡到督促義務深表自責,高一波已深刻意識到本次違規買賣公司股票存在的問題,對因本次誤操作構成短線交易而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並表示今後將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在證券交易系統操作過程中謹慎確認,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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