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皇庭國際(000056.SZ)收到2020年年報問詢函。
問詢函要求皇庭國際披露收購深圳市皇庭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皇庭商務服務”)股權的原因、及納入合併報表等諸多事項是否合規;皇庭投資、皇庭產控等股東股權被權被凍結的具體情況;要求皇庭國際針對一年內到期的38.02億元有息負債的償債計劃、資金來源及籌措安排,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等16個問題進行回覆。
11頁問詢函窺得“試錯止損”
根據2020年年報,皇庭國際實現營業收入6.86億元,同比下降31.24%;歸母淨利潤-2.92億元,未能實現盈利。
報告期內,皇庭國際收購實際控制人控股的皇庭商務服務100%股權,屬於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説明收入確認的原則、時點及具體依據,收入確認方法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根據協議安排、交易對價支付時點、股權過户、工商登記變更等事項,將皇庭商務服務納入合併報告的時點、是否滿足控制權轉移的條件,納入本報告期的營業收入、淨利潤、扣非後淨利潤金額。
除對皇庭商務服務納入合併報表提出質疑外,從深交所長達11頁的問詢函中,也可窺得上市公司近年來對市場誤判及戰略失誤所帶來的經營困境。
問詢函指出,皇庭國際與同心基金、同心再貸款和皇庭集團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二,同心基金和同心再貸款在2021年3月31日前應向皇庭國際支付359,933,389.39元,該約定日期與臨時公告披露事項不一致,請核查相關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回款情況及是否構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皇庭國際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股權轉讓某種程度上是皇庭國際戰略試錯止損的重要動作。2015年,正值深圳房地產市場熱鬧時刻,起家於深圳的皇庭國際由於商業地產板塊營收不甚理想,選擇藉助私募九鼎系旗下蘇州和瑞九鼎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的皇庭系外第二大持股股東優勢資源,進入金融服務和融資租賃服務。
早年間,皇庭國際以股權收購方式成為同心基金第一大股東,獲得了同心基金旗下同心再貸款的小額再貸款金融牌照,此後又陸續獲得了直接貸款、融資性擔保、融資租賃、保險經紀等多個業務牌照。
此後,皇庭國際對外資料稱是一家以商業地產開發和商業經營為主的企業,主營業務是商業不動產運營管理業務、資產管理業務以及各配套服務業務。
不過,皇庭國際從2019年開始便持續剝離金融業務。2019年12月,皇庭國際將同心再貸款51%股權轉讓給關聯方同心基金,皇庭國際第一大股東深圳市皇庭產業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同心基金22.34%股權,為其第一大股東。截至2020年報期末,該項股權轉讓已完成,同心再貸款成為皇庭國際參股公司。
業內人士分析稱,商業地產營收不及預期,眾房企紛紛開啓多元化轉型佈局,皇庭國際選擇進入金融領域,不過收效甚微。
正尋求債務置換解決方案
事實上在深交所下發問詢函前,皇庭國際已深陷債務泥淖。
因借款合同糾紛,中信信託對皇庭國際及相關方提起訴訟,申請查封了子公司融發投資名下皇庭廣場的不動產,查封期限為36個月。此次借債主體為皇庭國際的子公司融發投資。
2016年,融發投資與中信信託簽訂《信託貸款合同》,借款金額為30億元,借款期限為2016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截至2021年3月31日,該筆貸款仍有27.5億元未還。中信信託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並申請訴前保全。
值得注意的是,這僅為皇庭國際的一筆債務,其一年內到期的有息負債(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性負債)期末餘額合計為38.02億元,而貨幣資金餘額僅為1.17億元。問詢函要求皇庭國際結合年內到期債務情況、現金流及重要收支安排、公司融資渠道及能力等,償債計劃、資金來源及籌措安排,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
皇庭國際董秘吳凱此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經營處在常規狀態,皇庭廣場目前是訴前保全,不動產登記信息顯示為抵押查封狀態,查封暫不影響商場和商户正常經營。
實際上,皇庭廣場是上市公司核心資產,亦是深圳地標性建築之一。2009年,皇庭國際實控人鄭康豪通過取得深國商實控權後,皇庭廣場的開發才進入快節奏階段,並在2013年正式對外開業。業內也將皇庭廣場看成上市公司能融資還債的最大籌碼。
對於迫在眉睫的償債計劃,吳凱坦言目前公司自有資金不太可能解決問題,正在洽談其他金融機構,尋求債務置換的解決方案。
在流動性枯竭的當下,皇庭廣場能否自救成功,核心資產是否會易主,記者將持續關注。
編輯/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