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卡後因“關店”、“商家跑路”等原因無法消費?這樣的煩惱也發生在頭部券商身上。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份裁判文書顯示,中信證券在斥資252萬元支付某鄉村休閒俱樂部高爾夫入會費後,相關高爾夫球場在2015年遭清理整治,無法繼續運營。中信證券遂向俱樂部及其股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入會費等。
對此,俱樂部則主張,高爾夫球場合法運營了11年,後因政策原因不能正常經營,屬於不可抗力。根據會員章程,入會費系俱樂部日常管理經營之費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且俱樂部已實際向中信證券提供相應服務,故不應退還入會費。
面對這樣的“霸王條款”,券商一哥如何維權?來看詳情——
252萬諮詢服務費轉會費
首先來看中信證券方面的説法:
中信證券主張,在2007年11月,中信證券與順峯俱樂部簽署《會員章程》服務合同,向順峯俱樂部購買不記名高爾夫球卡兩張,每張入會費為16.8萬美元,按當時匯率折算後兩張卡入會費共計252萬元。
因歷史原因,中信證券通過與順峯俱樂部的關聯公司簽署《諮詢服務合同》的形式支付兩張高爾夫球卡的入會費。後續,中信證券亦根據《會員章程》服務合同約定向順峯俱樂部支付年費。
此後,中信證券瞭解到,順峯俱樂部的高爾夫球場及其所屬地上物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北京市昌平區發改委責令退出。目前,順峯俱樂部已不再對外經營高爾夫球場,不能繼續向中信證券提供約定的全部會員服務。
基於此,中信證券提出解除服務合同的訴訟請求,並要求順峯俱樂部返還入會本金252萬元及利息。
且由於順峯俱樂部存在92起“終本”案件,無法清償債務,故中信證券將順風俱樂部的兩名股東一同列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對順峯俱樂部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對此,順峯俱樂部則表示,高爾夫球場的建設符合當時的法律要求,當時通過政府部門審核批准,也經過了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規劃立項後建設,合法運營了十一年。之後政府下發了清理整治高爾夫球場的通知,要求配合退出,因國家政策原因不能正常經營,是公司不能預見的,屬於不可抗力,應免除不能履行的合同責任。
順峯俱樂部稱,根據會員章程規定,入會費不能退還,是俱樂部日常經營管理的費用。高爾夫球場是會員制,會員繳納入會費後才能成為會員,取得會員資格需要按年度繳納年費等費用,其實際向中信證券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故入會費不應退還。
2015年球場被叫停
根據法院認定事實,順峯俱樂部於2005年正式對外經營,中信證券於2007年11月簽署順峯俱樂部擬定的《會員章程》。其中收費標準部分約定:入會費系本俱樂部日常管理經營之費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入會時俱樂部有承諾以及章程有規定的除外)。
推廣信息顯示,北京順峯鄉村俱樂部(Shunfeng Golf Country Club)是由順峯國際集團投資興建的一個國際標準27洞錦標賽球場。位於國家4A級名勝風景區蟒山國家森林公園南側,十三陵水庫的南側。
根據宣傳,會所、酒店的設計師由來自巴黎的設計師與球場設計師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順峯俱樂部運營後,曾有多家知名股份制銀行、企業等在此舉辦、參加高爾夫球賽。
2015年3月,北京市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向順峯俱樂部發出通知:順峯俱樂部高爾夫球場及其所屬地上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規定,請貴球場於2015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發球台、標誌標示、宣傳欄等與高爾夫球場功能有關的構築物的拆除,5月底前完成高爾夫球場的退出。
2015年4月底起,順峯俱樂部停止營業,無法提供相關服務。庭審中,順峯俱樂部表示,目前無法明確是否可以恢復營業以及恢復營業的時間。
在一份順峯俱樂部與十三陵鎮政府的合同糾紛訴訟文書中,法院認定案涉土地為集體土地,規劃用途為一般農地區,雙方當事人未經審批即約定將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故雙方簽訂的《合作合同》應為無效,要求順峯俱樂部將所經營的土地騰退返還十三陵鎮政府。
法院:判令退還200萬
回到本案中,一審法院昌平區法院認為,順峯俱樂部《會員章程》中所稱的“入會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入會時俱樂部有承諾以及章程有規定的除外)”,法院認定該條款屬於格式條款,違反相關規定,應屬無效。
法院認定,中信證券按照約定交納了入會費及會員管理費,順峯俱樂部亦應按照約定提供場地、設施及相應服務,故中信證券與順峯俱樂部之間已形成了服務合同關係。
現順峯俱樂部因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被通知退出高爾夫球場,中信證券在較長時間內無法按照約定享受到相應的服務,且順峯俱樂部目前無法明確是否可以恢復營業以及恢復營業的時間,致中信證券無法實現合同目的。故中信證券主張解除雙方間的服務合同關係,法院予以支持。
不過,法院亦指出,雖然會員每年另交納一定數額的年費,但考慮到高爾夫球場的日常運營的維護成本較高、維護標準較高,僅靠年費難以維持正常的維護運營費用,故依據順峯俱樂部所提供的服務及收費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在返還入會費的數額上酌情予以扣減。
最終,法院判決雙方合同關係解除,順峯俱樂部退還中信證券會員費200.22萬元。股東順峯(香港)集團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對於中信證券要求支付利息等請求,法院未予支持。
全國累計關停球場259個
中信證券與順峯俱樂部之間的糾紛,大背景仍是國家清理整治高爾夫球場的決心和實際行動。
早在2004年初,國務院下發《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之後,中央多個部委多次聯合發出針對高爾夫球場整治或叫停的文件,但國內的高爾夫球場數量不降反增。
2014年11月,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等中央11個部委開展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行動,將全國的高爾夫球場分為取締、退出、撤銷、整改四個類別,並要求各地嚴格完成。
為何高爾夫球場曾風靡一時?檢察日報彼時發表評論指出,縱觀各地高爾夫球場建設,無不打着“招商引資”的旗號。許多地方政府非但把它作為增加財政收入的“強勁手段”,而且把它當成改善與提升當地投資環境的“形象工程”。
另外,一張高爾夫會員卡動輒上百萬,擁有高爾夫會籍,被視為身份、地位的象徵,甚至是進入特殊圈子的“金鑰匙”。從某種意義上説,高爾夫的“奧秘”,不在於打“球”,而在於打“人”——官商聯姻,互相滲透。
2017年,發改委公佈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結果,全國683個球場中,111個球場取締到位,18個球場被責令退出,47個球場落實撤銷要求,11個球場被業主動關閉,其餘496個球場進行整改。
6月29日,國家部門聯合公佈2021年全國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情況:截至2021年底,全國已累計關停球場259個,佔全部球場的37.6%。
通報指出,國家11部門將紮實推進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堅決剎住球場違法濫建之風。對於新發現的嚴重問題球場,將督促地方政府按照“零容忍”態度,堅決予以取締,並按照“一案雙查”工作要求,嚴厲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