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澤紅 4月29日,樂居財經獲悉,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73721056元,執行法院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3月31日,大商金博大店停業。在此之前,2019年大商已在全國關閉了8家店鋪,其中7家因經營不佳關閉。
4月20日,大商股份發佈了2019年年度報告,營業收入218.88億元,同比減少8.2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8.93億元,同比減少9.5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8.32億元,同比減少15.48%。報告期內,大商股份毛利率為26.4%,淨利率為4.4%,同比變化均不大。
其中,“百貨業態收入”是大商股份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2019年營業收入為124億,營收佔比為65.9%,毛利率為16.8%。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