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8月9日,重慶證監局發佈公告表示,重慶德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鎂股權”)存在未按照基金產品合同約定履行投後管理職責,在明確告知在管產品資金來源存在違規風險後,未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產品資金來源合法,並繼續接受投資者向基金產品新增實繳出資,存在未恪盡職守、謹慎勤勉的情形。
上述行為已違反規定,故重慶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期,易聘作為德鎂股權董事長,董傑作為德鎂股權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對德鎂股權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重慶證監局對上述二人同樣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