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新晉股東”擬提案罷免董事長,朗科科技收函

V觀財報|“新晉股東”擬提案罷免董事長,朗科科技收函

  中新經緯11月22日電 深交所網站22日披露關於對朗科科技的關注函。

V觀財報|“新晉股東”擬提案罷免董事長,朗科科技收函

  來源:深交所網站

  11月21日,朗科科技披露《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顯示,11月19日收到持股3.64%股東朱平波以快遞方式送達的《關於罷免周福池董事職務的議案》,並提出將該議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據公告,周福池自2021年9月起至今擔任公司董事長。經以郵件形式徵求全體董事意見,以6票同意,2票反對,0票棄權的結果同意將前述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反對董事為周福池、于波。

  《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附件五《法律意見書》提到,“公司董事會對臨時提案的審查意見及合規性分析”中表述了董事會認為提案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予提交股東大會,並闡述相應原因,“結論意見”部分認為,公司董事會對股東臨時提案不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理由符合相關規定。

  對此,深交所要求朗科科技:

  一是説明《法律意見書》所描述的公司董事會意見與《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呈現不一致的原因。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説明《法律意見書》僅根據董事會分析即得出結論意見是否經過律師事務所的獨立判斷,董事會分析所述罷免理由與議案是否存在因果性,是否影響議案“有明確的議題或具體決議事項”的結論,是否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4.2.8條的規定。

  二是《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顯示,董事徐立松、李澤海、於雅娜基於城投集團及律師意見,同意本次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説明該法律意見是否為前述《法律意見書》意見,若否,補充披露相應法律意見書。

  三是逐項説明本次臨時提案的提案人資質、提案時間、程序和審議事項等是否符合前述規定。

  資料顯示,朗科科技主要經營固態存儲、DRAM動態存儲、嵌入式存儲和移動存儲產品,可用於手機、服務器、PC等產品的資料存儲和系統內存緩衝存儲等。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韶關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值得注意的是,朱平波過往從未出現在朗科科技股東名單之中,但在2023年卻突然大幅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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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朗科科技2023年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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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朗科科技2023年三季報

  朗科科技2023年中報顯示,股東朱平波增持310萬股,以持股比例1.55%首次出現在股東名單。隨後在三季報中,朱平波持股數量增至733.5萬股,持股比例上升至3%以上,達到3.66%。

  業績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朗科科技實現營業收入10.34億元,同比降19.2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0.37億元,同比降194.15%。

  二級市場上,截至11月22日收盤,朗科科技大漲11.75%,報39.75元/股,公司總市值80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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