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緣新材”)擬於創業板上市
日前,資本邦獲悉,華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緣新材”)擬於創業板上市,本次發行不超過2,386.6667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本次公開發行全部為公司發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
據瞭解,華緣新材主要從事玻纖複合材料及其製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是新型複合材料的專業供應商。公司主要產品包括BMC、SMC玻纖複合材料和適用於軌道交通、電氣通信和汽車等領域的玻纖增強複合材料製品。憑藉較強的技術優勢、產品和服務,公司積累了深厚而穩定的客户資源。軌道交通領域,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中國中鐵、中國鐵建、廣州地鐵集團等大型國有企業;電氣通信領域,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通用電氣、西門子、施耐德、伊頓電氣等國際知名電氣通信產品供應商;汽車領域,公司已與比亞迪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
2017年到2019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85億元、3.05億元、3.51億元;實現淨利潤3798.85萬元、3618.87萬元、5308.75萬元。
招股書顯示,華緣新材實際控制人為張宵華、水盛和張智律,張宵華家族直接持有公司50.28%的股份,通過華緣集團和智緣投資間接持有公司37.71%的股權,合計佔公司股份總額的87.99%;另外,張宵華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水盛為公司董事,因此張宵華家族能夠對公司的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本次發行完成後,實際控制人仍將對公司保持控制地位。如果實際控制人通過行使表決權或其他方式對公司經營和財務決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潤分配等方面實施不利影響,可能會給公司及中小股東帶來一定風險。
應收賬款比例逐年走高
資本邦注意到,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華緣新材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11,771.60萬元、15,443.00萬元和18,808.91萬元,佔公司資產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8.09%、32.67%和38.35%。2019年末公司應收賬款主要客户包括中國中鐵、中國鐵建、廣州地鐵集團等大型國有企業,客户信譽度較高,但如果應收賬款因客户經營情況惡化而無法按時足額收回,將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勞務派遣用工情況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用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報告期內,公司採用了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勞務派遣員工人數分別為15人、15人和32人,主要工作崗位為輔助性操作工等。報告期內,與公司存在合作關係的勞務派遣單位包括寧波華夏英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寧波斯帝恩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寧波寧翔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寧波仁億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和寧波佔偉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均取得了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公司與勞務派遣單位之間簽署的協議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均嚴格履行,報告期內未產生任何糾紛。
2020年4月1日,寧波市北侖區勞動監察大隊對寧波斯帝恩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證明》,從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2月1日,未有受到北侖區勞動監察大隊行政處罰情況。2020年4月3日,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寧波仁億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出具《證明》,確認自2019年1月至證明出具日,寧波仁億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未發現寧波仁億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因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無社會保險繳費欠繳記錄。2020年4月10日,寧波市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寧波華夏英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出具《證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寧波華夏英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未受到立案偵查和行政處罰(處理)的情況。2020年4月27日,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寧波寧翔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出具《證明》,寧波寧翔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依法為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2019年8月至證明出具日,未發現寧波寧翔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因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無社會保險繳費欠繳記錄。報告期內,上述勞動派遣單位合規證明的時間範圍已覆蓋其與華緣新材合作的期間。
華緣新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出具承諾: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期間,若發行人因報告期內勞務派遣用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勞動行政部門處罰,導致發行人損失的,其願意無條件承擔相應的全部經濟損失,並保證今後不會就此向發行人進行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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