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編制《規範》,持續提升財險公司數據治理能力和風險管控能力

繼人身險行業開展監管數據標準化規範之後,銀保監會近期又牽頭編制了《保險業監管數據標準化規範(財險公司版)》(下稱《規範》),旨在夯實財險監管數據基礎,持續提升財險公司數據治理能力和風險管控能力。

目前,《規範》正在各財險公司中徵求意見。據瞭解,《規範》研製的目標有兩個:

一是根據監管工作需要,對財險公司業務經營、財務管理、公司治理等全流程數據,建立一整套統一的數據報送標準,便於監管部門進行數據採集和數據分析。

《規範》只規定監管數據的業務屬性和技術屬性,保險公司無需改造自身的數據結構,只需要將自己的數據,按照《規範》要求映射成統一的標準格式,方便監管人員建立統一的模型進行監管分析處理,提高監管質效。

二是向保險公司傳導監管機構在落實宏觀政策、公司治理、風險管控、數據管理等方面的監管要求,督促保險公司比對《規範》,查找自身存在問題和不足並整改落實,有效促進公司提升信息化程度、風險管控能力、公司治理水平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從而提升保險行業整體競爭力。

據瞭解,《規範》編制過程遵循監管導向、對標先進、博採眾長三個原則。

所謂需求導向,就是從財險公司的監管實際出發,對財險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記錄的數據項和數據內容進行篩選,選取監管制度明確規定必須記錄的、各類監管檢查中實際使用的數據項,結合監管數據分析的顆粒度和內容要求,確定數據採集範圍和數據項的填報要求。

其次是對標先進。由於發展階段、業務模式、經營理念不同,各保險公司業務管理和信息化建設的水平也參差不齊。為發揮示範引導作用,《規範》堅持高標準的編制理念,以行業領先企業的先進實踐作為標準。其他公司通過對照《規範》要求進行整改,可以學習到行業先進理念與做法,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從而促進行業整體競爭力的提升。

最後是博採眾長。研究借鑑銀行保險業行業信息平台、監管信息系統、行業標準等已有成果,相互對照,取長補短,保證《規範》結構設計的合理性和內容描述的準確性。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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